s市入了秋,路上落葉紛紛,潮水般漫漲。
“小陶!你真不參加聯誼啊?”同個組的同事也是陶楂的學長,他早陶楂兩年進入研究所,陶楂在校的導師也是學長的導師,一畢業,導師和學長就將陶楂引薦進了s市的物質研究所。只是陶楂現在的研究方向還沒確立,他還在給學長打下手學習。
學長是個學術瘋子傻子,他一點都不知道陶楂不是單身。
陶楂把換下來的工作服掛進衣柜,搖了搖頭,“不去。”
“和我們組聯誼的女生特別漂亮呢,你不去真是可惜了。”學長摸著腦袋,他已經有些在禿了,他的頭發本來就不算茂密。
他最羨慕陶楂,學校里是這副樣子,現在也沒怎么變——面試的時候,一些老師還以為他是誰帶到所里來的高中生兒子,結果一看年齡,27,學歷博士。好吧好吧。
陶楂把毛衣從頭過很多次了。”
學長撐著衣柜門,“有說過很多次嗎?”
“我先走了。”陶楂拾起手機和車鑰匙,背著包出去了。
他一出門,就撞上同所但是資歷更深的前輩,他道了聲“李工”,對方似乎還沒有要下班的樣子,“你下班還挺準時。”
“……”陶楂在心里反駁,他工作都做完了肯定準時啊,當他那么多論文是白發表的啊,貨真價實的實力,他又不是大水貨。
與李工道了別,陶楂再出去時就沒遇到其他人了。
李工注視了會兒他的背影,無奈地搖頭笑了笑。
研究所停車坪里,陶楂小心地把自己的新車從停車位里挪了出來,車是陶桐桐給他買的,非買非買,其實……也沒那么想要。
但陶桐桐很擔心林寐給他買,陶桐桐覺得金錢會把人的腦子都給泡壞,始終覺得林寐是外人,所以陶楂畢業前兩天,她就迫不及待拉著陶楂去挑了車,還特別強調,不許給陶大行開——陶桐桐就是不喜歡陶大行,她喜歡精明的,像她。
陶楂給車前放了幾只泡泡瑪特,車上抱枕也是聯名周邊,還有泡泡瑪特的貼紙。
回家的路上,他接了一通電話,都沒顧得上跟林寐說一聲,陶楂調轉車頭就往機場開。
寧鑫這么多年就回來過不超過五次,每次回來呆不上一周,他第一次回國是在陶楂大二的時候,陶楂本來想跟他絕交,為什么出國兩年才回來一次,他就說寧鑫沒把自己當朋友。
但第一次回國的寧鑫瘦了一大圈,他過得沒陶楂想象得那么好,除了英語變得好了一些,其他明顯變糟糕了。
陶楂那時候才知道,寧鑫家那么有錢,也沒能讓寧鑫擁有一個可以自由選擇怎么過的人生。寧鑫的父母的確沒有指望他繼承家業,他們會雇傭專業人士和團隊打理資產,而寧鑫只需要負責監管,所以寧鑫必須要擁有可以辨別和監管的能力。
寧鑫那天抱著陶楂說了很多,說沒人愛他,他成長得比陶楂要快。陶楂仿佛在
倒著長,在林寐的守護下開始對外界的“傷害”變得鈍感。
第二次回國,陶楂大四,那時候陶楂保送碩博,正好有幾天假期,陪著寧鑫玩了幾天,寧鑫那一次的狀態非常好。
第三次就不行了,比第一次還要瘦。
他說自己跟李辛談戀愛的事情被發現了,李辛被他父母壓著簽下了不平等條約,李辛要給寧家打一輩子工,寧鑫看不懂那合同,但是他能看懂最后一行字,自己沒有更改合同的資格,也就是說,這是李辛跟他父母之間達成的協議,他受益,但他做不了主。寧鑫覺得是自己把李辛的一輩子都給毀了,沒有人的理想會是給一個笨蛋當一輩子的仆人。
陶楂感到很無力,他幫不了寧鑫,結果一扭頭,看見寧鑫那對象在笑。
“……”他覺得事情應該沒有寧鑫說得那么糟,起碼他男朋友應該很是愿意的。
“我給你跟林寐各買了禮物,”寧鑫憋不住,“你的是我找老師給你設計的泡泡瑪特手提箱,超級貴的,不過幸好我有錢,林寐的是我在酒莊里買的一支葡萄酒,我不在乎他喜不喜歡。”
“班長把聚餐的地址發在群里了,去的人好像不多,不到二十個。”
陶楂把車開到機場出口時,寧鑫和李辛正好在路邊,他放下車窗,不出意外看見寧鑫不可思議到失控的表情。
“我以為你買車是騙我的!你怎么不跟我說嘛,”寧鑫拉開車門,李辛已經主動去后備箱放行李箱,主動自己一個人坐在后座,寧鑫坐在副駕駛,“你跟我說了,我給你買呀,奧迪太破了。”
換做以前,陶楂該煩寧鑫了,除了錢,一無所有的笨蛋。
現在的陶楂心里沒起什么波瀾,“安全帶系好。”
寧鑫磨磨蹭蹭地系了安全帶,車里安靜了會兒,寧鑫把腦袋伸到陶楂旁邊,小聲問:“你這么高冷,是跟林寐學的嗎?”
情侶在一起久了,難免會互相影響,表淺的一點或許是穿衣風格,深一點的,連性格都會被影響到。
要么就是陶楂整天做實驗做研究,做得變得很有智慧的樣子。
陶楂沒空理他,他在等紅綠燈的時候給林寐發消息。
[陶楂:今天要晚點回去,寧鑫回來了,和班里同學一起聚一聚。]
到下一個紅綠燈的時候,林寐那邊才回消息。
[林寐:好的,我也會晚一點,徐序回來了。].
林寐這邊的情況要比陶楂那邊糟糕許多,曹嚴華跟徐序打了一架,兩人快十年沒見,一見面就吵。林寐坐在中間也懶得勸架,給兩人分別倒了一杯水,結果全潑兩人自己臉上了。
打了一架,倒好點了,能像以前那樣坐著好好說話了。
只是曹嚴華心里有氣,說話就難免帶刺。
徐序一向寡言,可說話卻字字扎心,“你以為我不知道你去過我學校?”
林寐挑了下眉。
曹嚴華指著徐序鼻子,“我再說一遍,我沒去,
你看錯了。”
徐序輕輕拂開曹嚴華的手指,“那你沒去。”
像是打在了棉花上,曹嚴華不再說話。
曹嚴華早已經接手了家里的產業,徐序這次回來也是為了給自家工作,兩人就算今天沒見,以后商場上也免不得要見。
徐序不再將目光停留在曹嚴華身上,他看向林寐,“你怎么樣?”
“還好,”林寐手里捏著玻璃杯轉了半圈,“在想什么時候結婚。”
“……”
曹嚴華和徐序一同出現了學生時代的無語表情,過了這么多年,林寐還真是一點沒變啊。
“誰讓你回答什么時候結婚了啊?”
“能不能別學我說話?”
徐序沉了口氣,“是問你工作,怎么樣?”
曹嚴華什么都知道,他搶答,“林寐沒在林元君公司給他工作,只拿自己那份分紅,他現在華丹證券。”
“沒問你。”
曹嚴華嘴角抽了下,臉色沉下來,不像剛剛玩兒似的,他站起來,越過桌面一把抓住徐序的頭發,“不是我對不起你,是你對不起我,能好好說話么?”
徐序自尊心極強,薅著桌子上的玻璃杯就砸在了曹嚴華頭上。
林寐靠在沙發背上,扶額,又開始了。
“再打我就回去了。”林寐淡淡開口,第一次提醒,也是最后一次.
李辛掃了眼寧鑫跟陶楂十指相扣的手,想說什么,又看往別處。
他還記得上次因為陶楂冷戰,寧鑫站在沙發上,理直氣壯,“你懂不懂男朋友跟好朋友的區別,你為什么要吃陶楂的醋啊?你這樣就顯得智商特別低,人也不好看了。”
陶楂嫌寧鑫黏人,他手心被寧鑫握出了一手的汗,不讓牽手就要把手臂挽著。
站在男仆咖啡館店門口,陶楂停下腳步,看向寧鑫,“你確定地址沒錯?”
寧鑫看了眼手機,看了眼咖啡店廣告牌,“沒錯啊,班長說是紀念訂的位置。”
紀念……
是她能干出來的事情。
陶楂還在猶豫著要不要進去,大門被推開,化著濃妝,身形高挑的女人歪頭接著電話,她甩了下頭發,“你跟著地圖走不就成了,瞎?”
紀念的聲音。她掛了電話,眼睛一眨,就把陶楂和寧鑫給看進了眼里,面對面愣了好久,她眼睛一紅,“靠!你倆在門口杵著當門神呢?!”
“這是……”她看向李辛。
寧鑫急忙把李辛推到前面介紹,“我男朋友。”他還加上一句,“帥吧。”
紀念說了句“你好”,一手抓著陶楂,一手抓著寧鑫,往店里走的時候,還不忘讓李辛跟上。
一進門,陶楂就被一聲“主人下午好”嚇了一跳。
見他愣著,漂亮的青年又彎腰用日語說了一遍。
陶楂脖子都在發麻,“你……你好。”
店內人不多,但都是年輕人,
打的招牌就是男仆,所以侍應生的容貌標準基本都在普通帥哥和帥哥之上??來[]♂看最新章節♂完整章節,著裝也完全比對著陶楂印象里的男仆服飾一比一還原,每個人身上的小飾品還各不相同。挺、挺好看的。
陶楂臉上被貼了一個紅蘋果的小貼紙,他扭頭去看寧鑫,寧鑫被貼了好幾個,李辛正黑著臉給他撕下來。
紀念定的包廂,一推開門,里頭的哄鬧聲就嚇了陶楂一跳。
“哎哎哎,現在要見陶研究員一面可不容易,還是在這地方見,學長知道了不得把我們都給……嘶——”說話的是廖芃芃,當年的生活委員,她還是跟高中時候一樣的裝扮,清湯掛面般的妝容,歲月似乎沒怎么摧殘到她。
她旁邊的馬藏文著實被摧殘到了,陶楂看了馬藏文最久,因為馬藏文當年最引以為傲的肌肉已經消失了。馬藏文變成了一個胖子,笑起來變得憨厚,他手里抱著一個肖似他的小女孩,指著陶楂說:“那是叔叔,爸爸的高中同學。”
這還不夠讓陶楂震驚的,陶楂徹底震驚住是在看見紀念走到位置上坐下,很自然地跟后面的男仆接了個吻的時候。
“我男朋友,這里的老板,自己人。”紀念介紹道。
陶楂松了口氣,他還以為這里的男仆都跟客人隨便接吻呢。
坐下后,便是敘舊的時候了。
多年不見,別說喝咖啡了,就是嗑一把瓜子,都能講個一天一夜不帶停的。
紀念伏在桌子上,“陶楂你還跟林寐在一塊兒呢。”
陶楂吃著一塊櫻桃蛋糕,點點頭,“是啊。”
紀念本來想說“不膩嗎”結果想到自己身后站著男朋友,愣是咽回去,擠出來一句,“真好,接天長地久。”
陳向陽說自己回高中當老師了,“跟趙清靜當同事的感覺,不可言說。”
寧鑫想當然地說:“這么好,趙清靜肯定對你特別好。”
“放屁!”陳向陽情緒激動,“我現在就特痛苦,在家吧,趙清靜是我姨,以前吧,趙清靜是我班主任,現在吧,趙清靜是我領導,反正批我沒事兒,每回要殺雞儆猴,就拎我出來,苦力也找我,你們知道我現在聽到過的最多的一句話是什么嗎?”
眾人聽著他說。
陳向陽模仿出趙清靜的語氣,“現在你知道我當年做你們那群猴子的班主任有多辛苦了吧。”
“我現在帶的是全年級最皮的班。”陳向陽坐下來,魂丟了似的,“還是讀書好啊。”
“誰說不是呢,”何小英贊同地點頭,“我現在那個上司,算了不說了,狗屎一樣,天臺陪一位。”
“寧鑫呢?”不知道是誰問寧鑫。
寧鑫左右看看,回答說:“我家有錢啊,我主要是花錢和讀書。”
陶楂看著一桌子人逐漸變青的臉色,他就知道寧鑫會給出這樣的答案。
“對了,你們猜我上個月出去旅游,在當地遇見了誰?”紀念突然神秘兮兮起來。
“誰?”異口同聲。
“高凡銳!!就是我們那屆跳樓的那一個。”紀念把聲音壓低。
馬藏文用糖果逗著女兒,“我記得他后來還是去參加高考了,考得好像還不錯?他在做什么?”
“種樹!”
“啊?”
“是的,就是字面意思,他現在在沙漠種樹,”紀念朝自己對象抬抬下巴,“是吧。”
老板笑得親切,“你的同學,我又不認識。”
紀念揮揮手,“他主動跟我打的招呼,曬得黢黑,我還以為是當地人,結果他一自我介紹,我直接傻了,我當時只覺得命運可真是捉弄人,他本來前途大好,結果淪落到當栽樹民工了。”
“我發誓我沒有歧視民工的意思,我只是覺得他不該是這樣。不過后來我跟他聊了聊,他說他后來去了一所農業大學,讀了研究生,畢業后沒回s市,直接就往最偏遠的地方去了,說是在那里,他才能感覺到自己真正活著。他家里對他很失望,他爸媽都跟他斷絕關系了,重新又生了二胎,高凡銳連二胎的名字都不知道。”
包廂里沉默了很久,老板給每人的杯子里續上咖啡。
陳向陽雙手扣在肚子上,“現在的選擇說不定真是最適合他的,我們大部分人認為的正確選擇往往都是愚者的隨波逐流,他能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比大部分人都要幸運。”
話題變得有些沉重,老板適時開口,“愚者能開心,也是好的。有時候想要卻得不到,才最痛苦,不是嗎?”
紀念很捧場,“雞湯大師。”
氣氛重新變得熱絡活躍起來。
沒吃飯,大家基本都不餓,喝完咖啡后,老板又從自己酒柜起了幾瓶給大家分享,一聊就聊到了深夜。
陶楂被酒精熏紅了臉,他是開心的,看見眼熟的大家,就像回到了十七八歲的少年時代,回到了林寐在教室陪著他做題的時候。
那些寫在日記本里的少年心事,回想起來仍舊有些心酸。
還有高凡銳,他記憶里的高凡銳,瘦瘦高高的,表情失落又失神地往天臺上走。如果現在的生活真的是高凡銳想要的,陶楂由衷地為他感到開心.
寧鑫被李辛扶走了,他說自己這次可以在國內待一周。
陶楂隨后告辭,紀念說過兩天還可以聚一聚,這段時間國慶假,好些人還沒回來,等回了一起聚。
當著人家老板的面,陶楂那句“能不能別在男仆咖啡館聚”實在是說不出口。
出了包廂,陶楂接到林寐的電話。
“在哪兒?我來接你。”
陶楂想到自己喝了酒,開不了車,確實可以讓林寐來接,但是一想到自己身處的位置,他憋了憋,“我找代駕就……”
“主人,請問您是在找洗手間嗎?”一道輕柔的男聲自身后傳來。
陶楂表情和身形都僵住。
電話那頭的林寐沉默良久,最后聲音輕輕揚起來,“主人?”
十分鐘后,在洗手間解決
完的陶楂蹲在咖啡館門口,看著手機上位置共享距離自己越來越近的林寐,嘆了口氣。
其實,什么也沒做,這是正經咖啡館。
林寐吃醋的話,也太不大方了吧。
一輛出租車停在陶楂跟前,林寐從后座下來,一眼就瞧見了蹲著發呆的陶楂。
陶楂應該是個男人了,畢竟已經二十七歲,但形容氣質還是有些少年氣,舉手抬足更是。他一直在念書,念完書也沒經過什么坎坷直接進了研究所,房子車子都到了手,爸爸媽媽這兩年也不再像之前那樣辛苦了,他日子過得沒什么煩惱了,只顯小不顯老。
陶楂看見林寐,迅速起身,“你打車來的啊?”
“嗯,”林寐掃了眼陶楂臉上的貼畫,“剛好把你的車開回去,鑰匙給我。”
陶楂把鑰匙交到林寐手里。
上了車,陶楂默不作聲系好安全帶,林寐突然來了一句,“臉上的貼畫挺好看。”!
陶楂偷偷用手機照了一下臉,沉默了會兒,他抬手偷偷把貼畫撕掉攥在手心里。
“只是和老同學喝個咖啡,沒干什么。”
林寐勾起嘴角,“我又沒生氣,不用解釋。”
“哦。”那陶楂就放心了,的確沒什么好生氣的嘛。
放下心來,陶楂身體都不在繃得那么緊了,酒精的后勁也跟著上來了,他把座椅往后放了些,“到了叫我,我睡會兒。”
在車上睡著的陶楂,并不知道林寐開著車繞了路,下車買了什么東西拎著回到車上后,才重新往家里開。
車停靠在地下車庫,林寐等陶楂又睡了半個小時,才叫醒他,“我買了解酒藥。”
陶楂嘴里被推進來一顆沒什么味道的藥片,又被林寐喂了水,他蹙著眉往下咽,來不及咽的水順著脖子流到衣領里。
他抱怨了一路,進家門換鞋的時候才注意到林寐手里那一大只黑色紙口袋,“你買的什么啊?”
林寐轉身,黑漆漆的眸子注視陶楂片刻。
口袋里的東西在林寐手里展開——比較經典的黑白色搭配男仆裝,卻不如咖啡館里正經,花苞領往下有一個心形鏤空,后背完全掏空,沒有布料。白色背心裙應該是只到膝蓋的長度,頭上的飾品是貓耳發箍。
“我才不要穿這個。”陶楂漲紅著臉,貼在門上,“我都27歲了。”
“你17歲也沒穿過啊。”林寐把衣服放到玄關,低頭從袋子里拿出一雙過膝黑絲襪,“如果今天是我去了男仆咖啡館,你也可以這么懲罰我。”
“你又沒去。”
“是啊,我又沒去。”
陶楂吵嘴其實吵不過林寐,除非林寐讓著他,他就是死犟,犟不過就開始不講道理。林寐一般都讓著他,陶楂喜歡贏。
憋得臉紅的陶楂站在臥室對著床上的衣服發愣,他耳邊不斷響起剛剛在咖啡館的時候,那一聲聲主人。
他臉越發紅,口干舌燥。
那下次
他也要找機會讓林寐進去男仆咖啡館一次才行,讓林寐叫他主人。
林寐還有工作沒完成,不過也不是非要今天完成,他看著電腦,其實有些心不在焉。
⊿一節藕提醒您《我討厭你》第一時間在[]更新,記住[]⊿來[]看最新章節完整章節
身后傳來開門的聲音,很輕。林寐回過頭。
林寐只稍愣一下,目光暗下來,“挺好看的。”他知道不能在這種時候夸陶楂夸得太過頭,那樣陶楂會害羞得跑掉,最好是隨意一點,把人先哄到跟前來抓住。
陶楂皮膚很白,又細膩,他骨架小,卻不干瘦,比例好所以也不會顯得矮小,他的身高只是跟林寐相比,矮了一截,跟大多數人比起來完全夠高了,穿什么都好看。
衣服完全合身,他的局促和緊張使他更漂亮。表情像一只受了委屈的貓咪。
他慢吞吞朝林寐走過去,張了張嘴,“行了吧。”語氣不情不愿。
林寐把人拉到跟前,抬手扶正陶楂戴歪了的耳朵,陶楂被拉坐到林寐的腿上,對方手指滑進裙擺,陶楂沒愣住,后者愣住了,“沒穿?”
陶楂梗著脖子,酒精讓他腦子轉得沒平時快,“你買的我已經穿了,其他的你沒資格要求吧。”
“……”
林寐忍不住笑了,笑出聲來,“你在做慈善嗎寶貝?”
陶楂反應遲鈍,沒覺出這句話是什么意思,唇被銜住-
那種衣服穿的就是一個款式,在林寐手里只能是個一次性產品,陶楂被做得狠了,哭了幾次,趴在床上睡到第二天下午才起來。
他手里還抓著貓耳的發箍,后背好幾處吻重了留下的紅痕。
剛在一起的時候,林寐只喜歡面對面,因為那樣可以看著他,知道陶楂的狀態。后來在一起時間長了,花樣多了。陶楂也是后來才知道衣冠禽獸,也是可以用來形容林寐的。
國慶的第三天假,陶楂接到一個陌生電話,要不是對方做了自我介紹,他幾乎都快要忘了對面的人。
“喳喳,我是萍姨,還記得我嗎?我想拜托你一件事情。”
陶楂猶豫再三,才去問林寐,“萍姨找我,她說,她明天回國,想約你還有你爸……林元君,一家人吃頓飯。”
“你去不去啊?”
這些年,鄭萍和林元君幾乎沒有在林寐和陶楂的生活中出現過,向瑩和陶大行倒是很自然地把林寐的生活給接手了,照顧著陶楂,也照顧著林寐。雖然林寐還沒叫他們爸媽,但實際上相處的方式早已經是父母與子女的相處方式了。
“你要是不想去,我就幫你推了。”陶楂說道。
“去吧。”林寐從電腦前抬起眼,他表情平靜,反正看不出有期待或者高興。
陶楂輕聲問:“我陪你?”
林寐搖了搖頭。
鄭萍知道林寐答應了邀請,喜不自勝,連連感謝陶楂,還說很感謝陶楂父母這些年對林寐的照顧,說沒想到兩人感情到現在還這么好。
她把吃飯的地址發給了陶楂,陶楂又將地址分享給了林寐。
翌日下午,林寐出發后二十分鐘,陶楂換了衣服準備跟上。看見外面陰了天,他又拿了傘,正好,到時候碰面了就說他來送傘的。
車開到半路,狂風席卷了整座城市,夾著暴雨,噼里啪啦像冰雹一樣砸在車頂。
10本作者一節藕提醒您最全的《我討厭你》盡在[],域名[]10來[]♀看最新章節♀完整章節
陶楂的心沉甸甸的,他知道林寐最心硬也最心軟了。其實萍姨對林寐,后來也是不錯的,留了很多錢給林寐,林元君……陶楂不做評價,他找不出對方的好,不知道怎么說。
飯店的每個包廂都有巨大的落地窗,陶楂將車停在外面的停車場,他沒下車,目光轉了一圈,林寐他們家吃飯的包廂就在他視線的正前方。
陶楂趴在方向盤上,祈禱自己別被發現了。
那好尷尬。
幸好林寐是背對著窗外坐的。
包廂里不止林寐一家三口,還有陶楂不認識的。
雨下大了,但暴烈的雨聲被玻璃隔絕在外,還不如調羹碗筷在瓷盤上撞出的聲音響。
頭頂的吊燈華麗得使人產生眩暈感。
林寐盤里被旁邊的小女孩用勺子舀了一塊黑椒牛肉,她看起來六七歲的樣子,中文說得非常別扭,“哥,勤池。”
勞拉是鄭萍去國外后第三年生下的孩子,她沒說具體過程,也沒有帶來她的新丈夫,只帶了女兒介紹給林寐。
勞拉金發碧眼,跟鄭萍長得并不相像,但氣質像。
鄭萍這些年應該過得很幸福,她胖了些,臉上的陰郁消失殆盡,看著勞拉的眼神是前所未有的平和和溫柔。勞拉沒有一個出軌的父親,鄭萍沒有理由打罵她,鄭萍終于成為了一名合格的別人的母親。
林寐沖勞拉笑了笑,“謝謝。”
鄭萍笑說:“你可以跟妹妹說英語的,她中文不太好。”
林寐用勺子盛了碗湯,他早已褪去少年期的不冷靜不高興,氣勢即使溫和下來也產生使人難以忽略的壓迫力。
“我英語不好。”林寐說道。
鄭萍臉色驀地變得煞白,她抖著嘴唇,難以忍受,將臉轉向沒人的那一邊。
她想起林寐小時候的樣子,林寐從小就不多言,但深愛父母依賴父母是天性,鄭萍根本就不敢回想林寐的少年時代在自己手底下的遭遇,她只敢去想那些屬于一家三口真正的幸福時光。
剛剛,她與林元君在包廂里等待林寐的到來,她與林元君和他現任妻子的兒子無話可說,只寒暄幾句就不再說話了。
“不好意思,路上有點堵車。”包廂門被推開,進來的男人著年輕款的衛衣,依舊英俊,只是更加成熟沉著。看向鄭萍的眼神不冷,但也不熱。
刀子一樣戳著鄭萍的心。
“外國佬,略略略。”林丹華朝勞拉做了個鬼臉。尖細的孩童嗓音把鄭萍拉回到現實,到眼前。
“小華!不可以沒有禮貌。”林元君在一旁低斥。
林丹華已經十二歲了,他不怕林元君,還準備變本加厲,但林寐咳嗽了一聲,他立刻就收斂了。
林寐跟林丹華見過的次數比勞拉多,跟林元君在公司也見得比跟鄭萍多。
只是跟林元君之間的父子情變得單薄,林元君這個小號比起林寐當年差遠了,大有朝敗家子的方向發展的趨勢和潛力。林元君涼薄,又表現出想和林寐修復關系的意思。但林寐只認錢。
飯還沒吃完,勞拉說困了,鄭萍哄著她,一邊抬頭與林寐說話,“我看了套小別墅,不算大,但是風景好,地理位置也不錯,過兩天你找個時間,我買給你。”
林寐來者不拒,“謝謝媽。”
一聲“媽”多少也安慰到了鄭萍一些,“你年紀也差不多了,有找女朋友嗎?要是有了另一半,還是讓我過過目,最好提前跟我說,我好準備見面禮。”
林寐放下筷子,“沒有女朋友,是男朋友。您也見過,是陶楂。我會和他求婚,我們會結婚。”說起陶楂時,林寐語氣變得溫柔。
他回答很隨意,但每一個字都像炸彈一樣丟在鄭萍和林元君的腦子里。
林元君當即就說不行。
“他那工作能幫襯你什么?一輩子都是個小研究員,還有他那一家人,說不定還會拖累你。”林元君知道林寐在跟陶楂談戀愛,但小男孩,玩一玩嘛,也沒什么,當不得真。
林寐的條件,要是拿去聯姻,對林氏的好處簡直是天大的。他都已經替林寐擇好了一家集團千金。
鄭萍反應沒林元君快,也沒那么大,她就怔愣了很久,道出一句:“難怪……”
“那你怎么也不帶他來見見我,虧我還以為你們是朋友。”鄭萍用不算責備的語氣說了林寐幾句,半晌,她看著林寐平靜得近乎冷漠的側臉,“這些年我沒回來你別怪我,我轉了行,工作太忙。但我不是不關心你。”
林寐垂下眼,“我知道,我沒怪過你。”
他沒說您,說明氣消了些。鄭萍眼睛濕潤,“我每年給你寄的包裹,有收到吧?”
“有收到。”
林元君只能在一旁看著他們對話,什么轉行?什么包裹?
鄭萍還想說什么,她包里的手機響起來,她看了眼來電人,臉上出現幸福的笑容,她接了電話,換成英文與對面說話。
林元君也被吵吵鬧鬧的林丹華吸引走了注意力。
林寐左右兩邊是他的父親和母親,但跟他關系都不大了。
“你們慢慢吃,我還有工作,先回去了,”林寐起身,他手里握著手機和車鑰匙,起身后將椅子推回桌下,他禮貌又生疏,“再聯系。”.
陶楂坐在飯店大廳里喝奶茶,他一邊嚼著嘴里彈牙的珍珠,一邊晃著泡泡瑪特的鑰匙扣玩兒。
眼熟的身影從左邊走廊里出現的時候,陶楂差點被珍珠噎到,也差點直接鉆到桌子底下。
這么快就吃完了?
林寐倒是沒想到陶楂會跟過來,他朝陶楂走過去。
陶楂慶幸自己早早就準備好了搪塞的理由,他可不要被林寐以為自己是
不放心他才跟來的。
“下雨了,我來送傘。”陶楂指指旁邊的傘。
林寐沉默片刻,“我開車來的,飯店會有人送我到車里。”
“……”
他就說林寐很討厭吧,非要揭穿他。
但陶楂有感覺到林寐心情不太好…其實也不用感覺,陶楂看見那個金頭發小女孩了,也看見鄭萍化身慈母的模樣,還有那個特別煩的林丹華。陶楂以前見過,林丹華還碰壞過他的泡泡瑪特,被林寐直接丟出了門,林元君為此還打電話說了林寐一頓。
當時,為了膈應林元君和他的愛人,林寐還去找兩口子報銷,也不多,六十五塊錢。
看著眼前的林寐,林寐那么多錢,那么厲害,手底下那么多人都唯他的命是從。陶楂心底卻泛濫上來一種名為心疼的情緒。
難怪以前林寐說覺得自己是小貓小狗。陶楂覺得現在的林寐也像小貓小狗了。
“走吧,回家吧。”陶楂拉拉林寐的衣袖。
站在飯店臺階上,陶楂撐開傘,雨變小了,眼前霧霧蒙蒙的一片灰白色,風吹拂著,雨絲變成垂擺著的布簾。
陶楂雙手舉著傘,林寐攬著他。
走下臺階,身后傳來一聲呼喊,“喳喳?!”
聽見有人叫自己的名字,陶楂下意識回頭——鄭萍牽著勞拉的手,她追出來的,喘得急,“怎么來了也不進來坐坐?”
“萍姨。”陶楂的眼神從鄭萍的眼神慢慢滑到勞拉的臉上,她倚靠在媽媽的手臂上,彎起嘴角,眼睛亮閃閃的,像兩片耀眼的湖,陶楂心底涌上來一股心酸的不甘和替林寐產生的委屈,他不禁道,“這是您的女兒嗎?真漂亮,比林寐小時候好看。”
鄭萍聽出來陶楂的話外音,默聲了。
誰都知道再婚沒有錯,再育也沒有錯。可站在如同孤兒一般形單影只過了這么多年的林寐,陶楂只覺得不平。
“我們先走了。”林寐從陶楂手里接過傘,攬著陶楂繼續往前走。
鄭萍完全沒想到自己會見到這一幕,陶楂跟最后一面見到時的樣子不一樣了,陶楂長開了,更自信俊秀了,剛剛乍然一見,跟個小明星似的。
她想象過很多次林寐成家立業后的樣子,但親眼見到,仍是使她久久無法回過神。
她親眼看著兩個孩子同撐一把傘,相互攙扶著越走越遠。走在雨幕里,雨還看得清,兩個孩子的背影很快就看不清了。
腳下雨水成塘,林寐拉著陶楂小心避開,“真是來給我送傘的嗎?”
林寐并未沒覺得十分難過,他不想去審判他們的對錯。
時至今日,他和陶楂一樣,都長大了。
他只知道林元君的公司除了他來繼承,沒有合適的人選。況且,按照林元君自私自利的性格,他是斷然舍不得將公司拱手讓給外人的。
而鄭萍也會瘋狂補償他。
林寐足夠理智冷靜,他不會拒絕。他甚至樂于見到這樣的結果,他們對不住他,自然也就不可能過分地要求他。
陶楂把眼淚往林寐衣服上擦,“我就是來給你遮風擋雨的啊,愛信不信。”
林寐笑了聲,他把陶楂拉到懷里親了親陶楂的額頭,兩人的臉和唇都是涼的,但心是熱的。
“雨早就停了。”林寐輕聲說道。
他人生的大雨,在遇見陶楂的那一天就已經停了——那個捧著書,眼睛像貓一樣漂亮可愛的小男孩,讓灰撲撲的鸚鵡巷閃閃發光。林寐那天以最快的速度閃避,卻還是沒躲過對方渾身的光芒和熱度。
陶楂手掌朝上伸出傘外,立馬接到了一小捧雨水,他用紅通通的眼睛看著林寐,“你騙我,我會很討厭你。”
頭頂甚至還有悶悶響起的雷聲,雨絲帶著涼意飄進傘里,小河般的雨水從許多車頂上急速往地面淌,一個又一個水塘被雨滴砸得支離破碎。
雨分明還很大。
“我討厭你。”陶楂看著被雨水濺濕的鞋面喃喃道,在看見林寐在包廂里孤單的背影時,他知道,他永遠無法討厭林寐了。陶楂感到有些失落,他好討厭林寐。
end!!
一節藕向你推薦他的其他作品:
:,
:,
:,
:,
:,
:,
:,
:,
:,
:,
希望你也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