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狼每天都要去疣豬群騷擾一番,最后都是以被疣豬媽媽驅趕而終。
可今天,胡狼改變策略了,竟然不去騷擾小疣豬,而是直接沖過去咬了一口疣豬媽媽的屁屁。
喬瑾念都看傻眼了,緊接著當然就是疣豬媽媽追著胡狼跑了。
傳說中胡狼是很狡猾的,今天他就給喬瑾念表演了一個什么叫傳說中的狡猾。
他今天特意帶著疣豬媽媽往這邊陷阱跑,而喬瑾念就在這邊山坡后,連忙找了個地方躲避,省得受傷。
可惜,第一次失敗了,疣豬媽媽見胡狼跑到這邊草原了,就自動放棄追逐了,畢竟大家也沒有什么深仇大恨,嚇唬嚇唬就得了。
胡狼一次沒有成功,有些氣餒,原地‘嗷嗷’的叫著,大口喘著氣。
見他如此上道,是個好苗子,喬瑾念拍拍他的頭:“吼嗚——”
昨天,她只是給胡狼表演了幾遍踩到陷阱的后果,只是為了提醒他不要不小心到這里來,誰知,他竟然就想到了要去把疣豬引過來這里的好主意。
可惜,喬瑾念現在跑步不利索,要不非得自己去做個誘餌,只能等以后跑得快了再說。
胡狼身材小,其實比她更適合做誘餌。
被表揚了,胡狼休息片刻,竟然又出發了,還專門挑著剛才那頭疣豬媽媽的屁屁咬,這次咬得很大力,他們的咬合力是非常強的,要不怎么能吃骨頭呢?
被第二次咬了,那只疣豬媽媽徹底怒了,拼了命地追趕起來。
這一次,胡狼跑得明顯比第一次更快了,這次可是玩命了,咬得太狠了,完蛋啦,要弄出狼命了!
一直跑到陷阱面前,胡狼順勢來了一個飛撲,從陷阱跳了過去,但是身后的疣豬媽媽剎車不及時,直接掉進了陷阱。
陷阱上虛虛放著幾根枯樹枝,‘嘎吱’一聲響后,樹枝斷裂,疣豬媽媽掉進了坑里。
“唧唧——”疣豬發出驚恐的叫聲,在坑底奮力掙扎著,誰知道那些刺特別尖,他越是掙扎,就越是扎得更緊。
喬瑾念忽然不想看了,背過身去。
而胡狼卻看得非常興奮,畢竟這表示他終于抓住獵物了,他已經餓了好多天了。
喬瑾念也不能離開,因為等一陣疣豬徹底死了,就會被這邊的其他胡狼,或者空中猛禽瓜分干凈的。
那些尖刺是真的厲害,凄厲的叫聲持續了大概五分鐘,疣豬媽媽便一點聲響都沒有了。
胡狼探著頭,發出類似狗狗的‘汪汪’的聲音,然后竟然就要跳下去吃肉,被眼疾手快的喬瑾念給阻攔了。
“吼嗚——”喬瑾念警告道。
不是說不讓他吃,主要是害怕他自己下去上不來了。
疣豬很大,離洞口并沒有多遠,喬瑾念去把大壯他們叫了過來,還是狒狒力氣大,又數量眾多,很快便把疣豬給拖了出來。
因為胡狼是這次捕獵的主力,狒狒們沒有朝著胡狼吼叫,而且,現在他們全都在河流獅群的領地,所以他們才可以短暫和平相處。
喬瑾念用尖刺大概分了肉,只是扎了幾大塊,畢竟她力量有限,剩下的全靠大壯來分,他力氣特別大,手撕就可以直接撕開。
三方分了肉,胡狼最小,但功勞最大,拿到了一條腿,和后背一塊肉,當然還有所有的骨頭。
喬瑾念只要了一條腿,剩下全是狒狒的食物。
這是喬瑾念真正意義上第一次自己給自己捕到的第一頭獵物,盡管有些殘忍,可不吃肉,也沒有糧食吃,她遲早會餓死。
在河邊給自己烤了肉吃,沒有鹽,也不難吃,但長期不吃鹽,早晚要出問題。
喬瑾念坐在河邊,有些嘆氣,所以,鹽在哪里呢?
吃了肉,喬瑾念將那個陷阱修一修,準備繼續用,他們已經上過當了,也不知道下次還能用不,不過她也沒那么多力氣繼續挖陷阱。
雨季快來了,天氣會涼快一些,她必須要趕緊把自己的衣服給做出來了。
麻繩已經搓好了,比上次搓的要細膩很多,將就可以穿,喬瑾念便用這些麻繩開始織布做衣服。
她也不會做復雜的衣服,紡出來一塊長方形的布,便將邊角打結,再將剩余的麻繩穿過小縫隙,直接綁在身上,就好像穿了一件吊帶連衣裙,還是非常透氣的。
反正大草原也只有晚上會比較冷,那就干脆再用麻繩做一個墊子,可以當作被子,還有萊恩這個大火爐,應該沒有問題了。
為了換上新衣服,喬瑾念特意把病號服裁剪成了幾塊抹布,在河水邊擦洗了一遍,才穿上干凈的新裙子。
但是,這件裙子有很大的弊端,她穿著裙子不好騎在萊恩身上,但她不會做褲子,也不是,可以把褲腿那里剪出兩個洞,給腰部那里用剩余的松緊帶穿起來。
于是,她趁著還沒有到雨季,又給自己做了一條簡陋的褲子穿。
穿好新衣服,喬瑾念便到萊恩面前去顯擺一番,結果,萊恩明明看見了她穿著不一樣的衣服,卻連個眼神都沒變過,只以為她就是過來貼貼的,只伸出長長的舌頭,給她洗了個口水臉。
哎,喬瑾念忽然有一種,她其實穿不穿衣服,對于動物來說,看起來都是一樣的吧?
也不對,她低頭看去,這些麻繩的顏色和四周枯草融為一體,這是多么完美的隱身顏色啊!
難怪萊恩沒什么反應,這和獅子皮毛的顏色有異曲同工之妙啊!
但莫名的,喬瑾念就有一種錦衣夜行的感覺。
就好像,在這里,她是唯一的一個人類,好不容易自己給自己做了一件能穿的草裙,但沒有動物在乎,大家都不懂,動物又不需要穿衣服,這種感覺,讓她有些失落。
這兩天,她又泡了很多麻,準備雨季來臨前多搓一些麻繩,萬一衣服壞了,還能再多備一件,讓她果奔,和讓她吃生肉一樣,都是她不能忍受的底線。
每天里,她不是搓一會兒麻繩,就是去挖陷阱,和胡狼合作捕獵。
她給這只胡狼取了一個名字叫披風,因為他背上好像長著一塊黑色的披風,有些帥氣。
披風好像真的把她當成大哥了,因為她長得比他高,還比他有辦法抓住疣豬。
時間久了,她發現披風還有另外一個絕招,那就是他甚至可以用嘴來挖洞,嘴巴張得大大的,把土挖開。
于是,他負責挖洞,她負責給坑底安裝暗器,他再負責引誘疣豬。
因為他干的活比較多,所以多分一些肉,但他其實也吃不了太多,畢竟體型在那里擺著,所以大多數肉都被狒狒拿走了。
每次只需要把疣豬拖出來,狒狒就能得到這么多肉,也就不排斥披風了,大家都是好伙伴。
這天喬瑾念挑中了一塊絕佳的地方,讓披風開始挖洞。
披風爪子和嘴齊齊開工,速度那叫個快呀,看得喬瑾念羨慕不已。
但是,不一會兒,他就‘嗷嗷’叫著往后連蹦帶跳了。
喬瑾念覺得奇怪,走過去看,結果一沒注意,有什么東西從洞口里鉆了出來,正好鉆到她腳下,她來不及剎腳,便直直踩在了這個東西的上面。
腳底下有些軟,還有些熱,因為她沒有穿鞋,這一刻她竟然想到了要給自己做一雙草鞋穿,畢竟她現在走得比較多。
但是,不等她繼續細想,一只生物便咬在了她小腿上。
喬瑾念:“……”
說實話,有點疼,但也還能忍受,她有些恐慌,倒不是害怕是大型動物,因為她踩到的東西并不大,可是她害怕中毒。
難道是蛇嗎?她要死了嗎?
等等,如果中毒了,是不是最好拿刀子在傷口上劃出一個十字,再把毒血吸出來?
這一瞬間她想到了太多的事情,不知道她還有沒有機會給自己做出一雙草鞋來?
連忙蹲下身來,喬瑾念看到自己小腿流血了,然后就和一只小動物對視了。
這動物身高比披風還矮,但是比較長,和披風一樣長,身高最多30厘米,除了背部是白灰色的毛發,其他部位都是黑色的。
黑黑的豆豆眼直直盯著她,嘴里發出“大啊——大啊——”的叫聲,好像在約架。
原來是平頭哥啊。
喬瑾念松了一口氣,咬了就咬了,皮肉傷,所以她也不生氣,看了眼他,就低頭繼續忙自己的事情了,用尖刺去擴寬陷阱。
但是,平頭哥怎么可能這么好說話呢?
他沖上前來,對著她繼續喊著,作勢要攻擊她。
喬瑾念也不坐著了,便站了起來,舉著手里的尖刺,對著他吼道:“吼嗚——”
這是獅子驅逐的聲音,平頭哥可是天不怕地不怕的勇士,怎么會被她的獅吼聲嚇到?
他直接沖著尖刺就是一頓咬,結果把嘴給咬疼了,這下子,徹底點燃了怒火,避開尖刺,就要咬她沒穿鞋子的腳丫子。
喬瑾念自從被萊恩收養了之后,哪怕是上次被狒狒抓走,都沒有這么慌亂過,這可是草原上連獅子和花豹都惹不起的平頭哥呀。
她不想和他為敵,因為他會沒完沒了的,但現在他就是不愿意放過她。
情急之下,喬瑾念想起來她現在好像比他大,便用尖刺擋在前面當作盾牌,從側面伸手,將他脖子后面的皮肉捏起,提在了空中。
平頭哥氣得瘋狂掙扎,四只腳在空中亂舞,嘴里發出“叉叉叉——”的聲音。
喬瑾念:“……”罵得好像有點難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