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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4章 番外:Love與Like的區別

    賈玲可兒時比較悲苦,雙雙下崗的爸媽在國內掙不了錢,生活很拮據。那時候盛行到國外淘金,最后她爸媽商量,把家里所有的錢給他爸爸偷渡用。爸爸偷渡去了美國,賈玲可和媽媽繼續艱難的生活。她媽媽靠著微薄的手藝活收入供她讀書,賈玲可也爭氣,成績一直名列前茅。賈玲可的媽媽就盼著她爸爸早點從美國回來,讓他們過上比現在好的日子。她媽媽并沒奢求過得大富大貴,只要溫飽就好。因為她實在撐不下去了。

    只是一年又一年,十年過去,賈玲可的爸爸沒有回來。絕望而艱辛的媽媽或許身心疲憊,身子越來越不好,在賈玲可十八歲那年,病逝了。那時候賈玲可剛好上高三,受到了極大的打擊,但畢竟底子在,她還是順利考上了大學,醫學院。問題來了,她根本沒錢讀大學,身邊所有的親戚都是窮光蛋,也不愿支援她。她知道,若她放棄了上大學的機會,她就沒辦法出人頭地,永遠逃脫不了溫飽的問題。她曾天真地以為打工能掙很多錢,可她跑斷了兩條腿,工資都低得無以支付她的學費。

    聽人說,在歌廳里上班,錢會很多,于是她去了。她長相不錯,身材也好。剛開始她是做侍應生,每天端盤子站崗,累得跟狗一樣。一次她去包房給客人調試卡拉OK,看見客人給小姐塞錢,一次就有好幾張紅票子。那時,她眼睛都直了。過后,她去問那位小姐,為什么客人會給她那么多錢?小姐告訴她,給客人摸一摸就有了。于是,她也做了小姐。陪著客人唱歌,每天的收入都可以上百了。雖然她不明白,為什么自己沒有那位小姐賺的多,姿色也不相上下啊?直到有一天,有位客人想讓她出臺,價格是幾張紅票子的時候,她才明白,錢掙得并不容易。她斷然拒絕,只是她很不幸,那位客人不是吃素的,強奸了她。她拼命求救,苦苦掙扎,最后無人進入包廂制止,她就這樣被糟蹋了。事后,她死尸般躺在沙發上,進來的清潔大媽冷漠地看著,當沒看見一般照常打掃,然后離開。只有那位小姐默默地走進來,給她披上一件外套,她說:“老板不會為了我們這些人得罪客戶的,干我們這行沒尊嚴的。”

    賈玲可狠狠地痛哭,攥著那位丟下來的錢,越握越緊。

    9月,賈玲可拿暑假打工的錢交了學費,開始了勤工儉學的生涯。她以前還算是活潑的女孩,到了大學,大學同學對她的印象大概是“冰美人”吧,可遠觀不可褻玩。她一直沒談戀愛,大四那年去醫院實習,遇見了宋子墨。

    那年,宋子墨十四歲,她二十二歲,兩人相差八歲。在她眼里,宋子墨還是個孩子。他媽媽有輕微尿毒癥,每次都是發作才來醫院。十四歲的孩子,還不夠強壯,可每次都是他背著媽媽到醫院,掛號,排隊,就診,住院。

    她注意他的時候,是在醫院的食堂里。他會打兩份飯,一份葷菜。他有個干凈的兩層飯盒,下面放飯,上面放菜。每次他都要師傅給他多點菜湯,他就把多的菜湯拌在飯里盡快地吃完,然后細心地把飯裝在飯盒里,打的菜一點也沒吃,裝在上一層的飯盒里,蓋上蓋子,送給他媽媽吃。

    那時,賈玲可對宋子墨的印象——孝順的孩子。

    下班后,她習慣去自己買菜做飯吃。她在菜市場又遇見了她印象中的孝順孩子。他在宰魚,沉默地蹲在魚攤的一角,刀法利索,仿佛與這喧囂的菜市場隔離般。她剛開始以為魚攤賣魚的是他爸爸。直到有一天,她因為下班太晚,去菜市場的時候已接近尾聲,許多攤主都在收拾攤位。她看見賣魚的攤主遞給他幾十塊錢,笑呵呵地說:“今天生意好,多勞多得。”

    “謝謝老板。”他把錢塞進兜里,提起旁邊的書包離開。

    賈玲可看著他的背影,仿佛看見了自己……

    也許就是這時,她開始關注這個男孩,小小年紀,不茍言笑,卻努力地生活著。他現在是長個子的時候,每次看他拌著菜湯吃飯,賈玲可都有些心疼。終于有一天,她控制不住地點了很多菜坐在狂扒飯的他的身邊,她說:“我注意你很久了,長身體的時候呢,怎么只吃這些?”

    不由他拒絕,賈玲可把一堆的菜倒在他的盤里。他愣愣地看著熱心的她,皺著好看的眉,一句話不說。

    賈玲可知道她這樣的陌生人這么做,會讓他討厭,可她控制不住。她知道這樣生活的心酸,她知道這樣日子的難熬。

    他看著盤里的菜,用蚊子般的聲音,說了聲:“謝謝。”

    賈玲可愣了愣,笑了起來。

    以后,賈玲可總會打很多菜,他剛開始還會不好意思,后來也大方接受了。賈玲可見勢,愈發“得寸進尺”給他買牛奶、買鈣片,實習的工資,除了必需的生活,多余的錢,都給了他。

    宋子墨也不負賈玲可的投資,一年下來,原先瘦瘦小小的小男孩,竟一下子竄到了將近一米七,那時候他才十五歲。

    賈玲可也在這一年內,與他混熟了,也成功進軍到他母親那兒,他母親知道她的“事跡”,很是感恩。賈玲可知道她做的實在太微不足道了,但也理解他母親和宋子墨為什么把她看得這么重,逆境中肯伸出援手的恩情,真的會刻骨銘心。那時,要是有人肯幫她,她也不會選擇當小姐,更甚至不會被……這是賈玲可的傷疤,且永遠不會治愈。

    賈玲可畢業后,留在實習的醫院繼續工作,跟宋子墨媽媽的主治醫生學習。這或許就是緣分吧,她的生活徹底浸泡在宋子墨的世界里。她知道宋子墨的爸媽離了婚,媽媽因為以前是全職太太,離了老公,生活比較拮據。爸爸有了新歡重新組建了個家庭,后媽不待見他,后來后媽有了自己的孩子,他覺得自己分外多余。他媽媽看他可憐,就帶到自己身邊,母子倆相依為命。

    賈玲可其實并不是愛心泛濫的人,可能同是天涯淪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識的情懷,讓她忍不住多關心這對母子。她的工資不高,剛開始只是買點營養的東西給宋子墨補身子,后來她就給宋子墨買衣服,買學習書,甚至偷偷幫他交了學費。

    她從未想過要什么回報。只是知道,他們需要幫助,而她正好能出這份力。

    宋子墨的戶口因在A市,不能在H市考試,初三那年,他回到了A市,住在他爸爸家里。那時候不是人手一部電話,兩人聯系也少了,只是偶爾從宋媽媽口中得知他的一些狀況。

    中考結束,他依然沒選擇繼續留在A市,跑到H市的私立學校讀書。他和宋媽媽的生活也不再艱苦了,良心發現的爸爸每個月給他們一筆不菲的生活費,不僅能吃好穿好,還能有足夠的錢給宋媽媽治病。

    她似乎可以圓滿地退場了。

    可她哪想,一年沒見的男孩個子一下子躥到一米八幾,人長大了,某些東西似乎也開竅了。

    他說:“玲可姐,我長大娶你吧。”

    她當時除了吃驚外,更多的是想笑,笑他的可愛,笑他的天真。十幾歲的小男孩,懂什么叫作結婚嗎?她不想讓他傷心,只是反問一句:“為什么要娶我?”

    “你對我好,無以為報,以身相許。”

    她笑了,笑得前俯后仰:“你喜歡我嗎?”

    “喜歡。”

    “你這種喜歡不叫愛情,傻瓜。”

    那時候的宋子墨只是用一雙無比懵懂的眼睛看著她,然后說:“我就喜歡你,我要以身相許。”

    她迷茫于他的堅定,但她心里太明白,她和宋子墨是不可能的。她比他大八歲,她有過慘痛的經歷,更重要的是,她十分清楚宋子墨的喜歡,不是愛情,是依賴?是感激?抑或者是最簡單的知恩圖報。

    她沒有把他的喜歡當回事,無論他表白多少次,她都拒絕。一次又一次,可一次比一次不堅定……她知道有些不妙了。宋媽媽其實很早就知道這件事了,她表面上不說,其實總會旁敲側擊地告誡她,宋子墨只是年紀小,錯把感激當感情。叫她別當真。

    宋子墨大一那一年,她許久未見的爸爸忽然出現在她面前。不算大富大貴卻也有一定的資產,是個華裔小老板,而他的身邊也有了妻子和孩子。也許在那一刻,她對所謂的情愛徹底失望了。當年她媽媽指望把她們帶出貧困的男人,早就另尋新歡了。他這次回來是因為美國那邊的妻子所生的孩子要讀書了。因沒和她媽媽離婚,所以沒和那邊的妻子結婚,孩子沒有戶口,沒辦法讀書。他回來是離婚的,誰知,這里的妻子早就死了。

    也不知是愧疚還是其他原因,她爸爸說讓她去美國發展,她可以輕松獲得美國綠卡,成為美國公民。若她有骨氣的話,肯定會憤然拒絕的。可惜,在一次次失望與絕望之中,把許多的人生觀與價值觀給磨滅了。她選擇了去美國。因為她知道美國最富有的職業,一個是醫生,一個是律師。在國內,她永遠平凡永遠只生活在溫飽與小康之間。

    她只是想讓自己過得更好些,僅此而已。

    告別的時候,宋子墨抿著嘴一句話不說。當她要進入安檢口的時候,宋子墨才問她:“什么是喜歡?”

    她其實也不知道,只是憑感覺地說:“就是不想分開。”

    就像她現在一樣,一個快要三十的女人,不想和眼前這個她看著長大的俊朗男孩分開。生活所迫,無從選擇。

    “所以,你不喜歡我。”這是她臨走前聽到的宋子墨最后的話。

    美國的生活,既緊張又枯燥。生活節奏很快,上班、吃飯、睡覺。后來隨著同事去泡吧,搞一夜情,說不上糜爛,只是為了調劑生活。偶爾接到宋子墨的電話,大部分提及的是他的媽媽的身體狀況。

    關系儼然是病人家屬與醫生的關系。這種關系讓她煩躁。

    直到有一天,宋子墨告訴她,他有女朋友了,叫李欣桐,可他不喜歡。因為沒有不想分開的想法。

    他只在她面前提起過這個女孩一次,以后就沒再提了,久而久之,她都覺得他們該分手了吧。

    宋媽媽的病越來越嚴重,已經到了要換腎的地步。宋子墨每次跟她通電話的時候,聲音總是低沉著,沒什么力氣。她也擔心,自己遠在美國,不知根底。于是建議他把宋媽媽送到美國治療,醫療費便宜,而且美國醫療系統比國內完善。不過前提是,必須是美國公民。移民對于宋子墨而言不現實,光是辦個移民,所需要的費用就讓人望塵莫及。

    于是她又建議,和美國公民結婚,就可以無條件地成為美國公民了。

    宋子墨哪里認識美國的公民?除了賈玲可。

    賈玲可事后也在懷疑自己,到底是出于好心還是出于私心?想來想去,參半吧。

    宋子墨很有孝心,而且有些病急亂投醫,欣然答應了。

    為此,她回了國,也在那里見到了身為宋子墨女朋友的李欣桐。

    李欣桐似乎知道她這個人,對她充滿了敵意。她表現得很明顯,沒有絲毫的做作。這一點讓賈玲可佩服,她也不怕宋子墨覺得她太不得體嗎?畢竟年紀小,賈玲可這樣為李欣桐下個臺階。

    李欣桐是真的緊張宋子墨,而且對宋子墨充滿了占有欲。這種近乎變態的占有欲換個角度說,是她對宋子墨很不自信,很沒有安全感,也就是說,她十分明白,宋子墨不夠喜歡她。

    賈玲可把她的看法告訴宋子墨,宋子墨只是愣了愣,臉紅撲撲的:“她就是個白癡,別理她。”

    這是她第一次瞧見他“欲說還休”的樣子,嬌羞與甜蜜擺在他的臉上,展露無遺。曾經說喜歡她的男孩或許已經知道什么叫作喜歡了。喜歡不是什么以身相許,而是可以甜蜜地嫌棄對方的缺點。

    有些小小的羨慕,有點心疼的嫉妒。

    回到美國,他們辦理了結婚證,宋媽媽順利入了醫院,填了申請器官表,等待奇跡的發生。這些事情,忙了將近兩個月。本來還有點事,宋子墨卻說什么要回國一趟。她就開車送他去機場。之前下過一場大雪,路面太滑,為了趕時間,超速駕駛,結果遭到懲罰了,車子方向盤不聽使喚,車子翻了,宋子墨為保護她,緊緊抱住她,把她包裹在他寬大的懷里。

    結果她只受了皮外傷,而宋子墨卻受了重傷,嚴重的腦震蕩讓他昏睡了三天三夜,醒來的第一件事是問幾點了。當得知自己錯過飛機,他就捂著臉哭,那是她第一次見宋子墨哭,堅強隱忍的他第一次卸下堅硬的外殼,像個孩子一樣失聲痛哭。

    他對她說,他不止明白了喜歡是什么,還明白愛是什么。喜歡是不想分開,愛是分開后念念不忘。

    他愛李欣桐。

    本章完

    “你這種喜歡不叫愛情,傻瓜。”

    那時候的宋子墨只是用一雙無比懵懂的眼睛看著她,然后說:“我就喜歡你,我要以身相許。”

    她迷茫于他的堅定,但她心里太明白,她和宋子墨是不可能的。她比他大八歲,她有過慘痛的經歷,更重要的是,她十分清楚宋子墨的喜歡,不是愛情,是依賴?是感激?抑或者是最簡單的知恩圖報。

    她沒有把他的喜歡當回事,無論他表白多少次,她都拒絕。一次又一次,可一次比一次不堅定……她知道有些不妙了。宋媽媽其實很早就知道這件事了,她表面上不說,其實總會旁敲側擊地告誡她,宋子墨只是年紀小,錯把感激當感情。叫她別當真。

    宋子墨大一那一年,她許久未見的爸爸忽然出現在她面前。不算大富大貴卻也有一定的資產,是個華裔小老板,而他的身邊也有了妻子和孩子。也許在那一刻,她對所謂的情愛徹底失望了。當年她媽媽指望把她們帶出貧困的男人,早就另尋新歡了。他這次回來是因為美國那邊的妻子所生的孩子要讀書了。因沒和她媽媽離婚,所以沒和那邊的妻子結婚,孩子沒有戶口,沒辦法讀書。他回來是離婚的,誰知,這里的妻子早就死了。

    也不知是愧疚還是其他原因,她爸爸說讓她去美國發展,她可以輕松獲得美國綠卡,成為美國公民。若她有骨氣的話,肯定會憤然拒絕的。可惜,在一次次失望與絕望之中,把許多的人生觀與價值觀給磨滅了。她選擇了去美國。因為她知道美國最富有的職業,一個是醫生,一個是律師。在國內,她永遠平凡永遠只生活在溫飽與小康之間。

    她只是想讓自己過得更好些,僅此而已。

    告別的時候,宋子墨抿著嘴一句話不說。當她要進入安檢口的時候,宋子墨才問她:“什么是喜歡?”

    她其實也不知道,只是憑感覺地說:“就是不想分開。”

    就像她現在一樣,一個快要三十的女人,不想和眼前這個她看著長大的俊朗男孩分開。生活所迫,無從選擇。

    “所以,你不喜歡我。”這是她臨走前聽到的宋子墨最后的話。

    美國的生活,既緊張又枯燥。生活節奏很快,上班、吃飯、睡覺。后來隨著同事去泡吧,搞一夜情,說不上糜爛,只是為了調劑生活。偶爾接到宋子墨的電話,大部分提及的是他的媽媽的身體狀況。

    關系儼然是病人家屬與醫生的關系。這種關系讓她煩躁。

    直到有一天,宋子墨告訴她,他有女朋友了,叫李欣桐,可他不喜歡。因為沒有不想分開的想法。

    他只在她面前提起過這個女孩一次,以后就沒再提了,久而久之,她都覺得他們該分手了吧。

    宋媽媽的病越來越嚴重,已經到了要換腎的地步。宋子墨每次跟她通電話的時候,聲音總是低沉著,沒什么力氣。她也擔心,自己遠在美國,不知根底。于是建議他把宋媽媽送到美國治療,醫療費便宜,而且美國醫療系統比國內完善。不過前提是,必須是美國公民。移民對于宋子墨而言不現實,光是辦個移民,所需要的費用就讓人望塵莫及。

    于是她又建議,和美國公民結婚,就可以無條件地成為美國公民了。

    宋子墨哪里認識美國的公民?除了賈玲可。

    賈玲可事后也在懷疑自己,到底是出于好心還是出于私心?想來想去,參半吧。

    宋子墨很有孝心,而且有些病急亂投醫,欣然答應了。

    為此,她回了國,也在那里見到了身為宋子墨女朋友的李欣桐。

    李欣桐似乎知道她這個人,對她充滿了敵意。她表現得很明顯,沒有絲毫的做作。這一點讓賈玲可佩服,她也不怕宋子墨覺得她太不得體嗎?畢竟年紀小,賈玲可這樣為李欣桐下個臺階。

    李欣桐是真的緊張宋子墨,而且對宋子墨充滿了占有欲。這種近乎變態的占有欲換個角度說,是她對宋子墨很不自信,很沒有安全感,也就是說,她十分明白,宋子墨不夠喜歡她。

    賈玲可把她的看法告訴宋子墨,宋子墨只是愣了愣,臉紅撲撲的:“她就是個白癡,別理她。”

    這是她第一次瞧見他“欲說還休”的樣子,嬌羞與甜蜜擺在他的臉上,展露無遺。曾經說喜歡她的男孩或許已經知道什么叫作喜歡了。喜歡不是什么以身相許,而是可以甜蜜地嫌棄對方的缺點。

    有些小小的羨慕,有點心疼的嫉妒。

    回到美國,他們辦理了結婚證,宋媽媽順利入了醫院,填了申請器官表,等待奇跡的發生。這些事情,忙了將近兩個月。本來還有點事,宋子墨卻說什么要回國一趟。她就開車送他去機場。之前下過一場大雪,路面太滑,為了趕時間,超速駕駛,結果遭到懲罰了,車子方向盤不聽使喚,車子翻了,宋子墨為保護她,緊緊抱住她,把她包裹在他寬大的懷里。

    結果她只受了皮外傷,而宋子墨卻受了重傷,嚴重的腦震蕩讓他昏睡了三天三夜,醒來的第一件事是問幾點了。當得知自己錯過飛機,他就捂著臉哭,那是她第一次見宋子墨哭,堅強隱忍的他第一次卸下堅硬的外殼,像個孩子一樣失聲痛哭。

    他對她說,他不止明白了喜歡是什么,還明白愛是什么。喜歡是不想分開,愛是分開后念念不忘。

    他愛李欣桐。

    本章完

    “你這種喜歡不叫愛情,傻瓜。”

    那時候的宋子墨只是用一雙無比懵懂的眼睛看著她,然后說:“我就喜歡你,我要以身相許。”

    她迷茫于他的堅定,但她心里太明白,她和宋子墨是不可能的。她比他大八歲,她有過慘痛的經歷,更重要的是,她十分清楚宋子墨的喜歡,不是愛情,是依賴?是感激?抑或者是最簡單的知恩圖報。

    她沒有把他的喜歡當回事,無論他表白多少次,她都拒絕。一次又一次,可一次比一次不堅定……她知道有些不妙了。宋媽媽其實很早就知道這件事了,她表面上不說,其實總會旁敲側擊地告誡她,宋子墨只是年紀小,錯把感激當感情。叫她別當真。

    宋子墨大一那一年,她許久未見的爸爸忽然出現在她面前。不算大富大貴卻也有一定的資產,是個華裔小老板,而他的身邊也有了妻子和孩子。也許在那一刻,她對所謂的情愛徹底失望了。當年她媽媽指望把她們帶出貧困的男人,早就另尋新歡了。他這次回來是因為美國那邊的妻子所生的孩子要讀書了。因沒和她媽媽離婚,所以沒和那邊的妻子結婚,孩子沒有戶口,沒辦法讀書。他回來是離婚的,誰知,這里的妻子早就死了。

    也不知是愧疚還是其他原因,她爸爸說讓她去美國發展,她可以輕松獲得美國綠卡,成為美國公民。若她有骨氣的話,肯定會憤然拒絕的。可惜,在一次次失望與絕望之中,把許多的人生觀與價值觀給磨滅了。她選擇了去美國。因為她知道美國最富有的職業,一個是醫生,一個是律師。在國內,她永遠平凡永遠只生活在溫飽與小康之間。

    她只是想讓自己過得更好些,僅此而已。

    告別的時候,宋子墨抿著嘴一句話不說。當她要進入安檢口的時候,宋子墨才問她:“什么是喜歡?”

    她其實也不知道,只是憑感覺地說:“就是不想分開。”

    就像她現在一樣,一個快要三十的女人,不想和眼前這個她看著長大的俊朗男孩分開。生活所迫,無從選擇。

    “所以,你不喜歡我。”這是她臨走前聽到的宋子墨最后的話。

    美國的生活,既緊張又枯燥。生活節奏很快,上班、吃飯、睡覺。后來隨著同事去泡吧,搞一夜情,說不上糜爛,只是為了調劑生活。偶爾接到宋子墨的電話,大部分提及的是他的媽媽的身體狀況。

    關系儼然是病人家屬與醫生的關系。這種關系讓她煩躁。

    直到有一天,宋子墨告訴她,他有女朋友了,叫李欣桐,可他不喜歡。因為沒有不想分開的想法。

    他只在她面前提起過這個女孩一次,以后就沒再提了,久而久之,她都覺得他們該分手了吧。

    宋媽媽的病越來越嚴重,已經到了要換腎的地步。宋子墨每次跟她通電話的時候,聲音總是低沉著,沒什么力氣。她也擔心,自己遠在美國,不知根底。于是建議他把宋媽媽送到美國治療,醫療費便宜,而且美國醫療系統比國內完善。不過前提是,必須是美國公民。移民對于宋子墨而言不現實,光是辦個移民,所需要的費用就讓人望塵莫及。

    于是她又建議,和美國公民結婚,就可以無條件地成為美國公民了。

    宋子墨哪里認識美國的公民?除了賈玲可。

    賈玲可事后也在懷疑自己,到底是出于好心還是出于私心?想來想去,參半吧。

    宋子墨很有孝心,而且有些病急亂投醫,欣然答應了。

    為此,她回了國,也在那里見到了身為宋子墨女朋友的李欣桐。

    李欣桐似乎知道她這個人,對她充滿了敵意。她表現得很明顯,沒有絲毫的做作。這一點讓賈玲可佩服,她也不怕宋子墨覺得她太不得體嗎?畢竟年紀小,賈玲可這樣為李欣桐下個臺階。

    李欣桐是真的緊張宋子墨,而且對宋子墨充滿了占有欲。這種近乎變態的占有欲換個角度說,是她對宋子墨很不自信,很沒有安全感,也就是說,她十分明白,宋子墨不夠喜歡她。

    賈玲可把她的看法告訴宋子墨,宋子墨只是愣了愣,臉紅撲撲的:“她就是個白癡,別理她。”

    這是她第一次瞧見他“欲說還休”的樣子,嬌羞與甜蜜擺在他的臉上,展露無遺。曾經說喜歡她的男孩或許已經知道什么叫作喜歡了。喜歡不是什么以身相許,而是可以甜蜜地嫌棄對方的缺點。

    有些小小的羨慕,有點心疼的嫉妒。

    回到美國,他們辦理了結婚證,宋媽媽順利入了醫院,填了申請器官表,等待奇跡的發生。這些事情,忙了將近兩個月。本來還有點事,宋子墨卻說什么要回國一趟。她就開車送他去機場。之前下過一場大雪,路面太滑,為了趕時間,超速駕駛,結果遭到懲罰了,車子方向盤不聽使喚,車子翻了,宋子墨為保護她,緊緊抱住她,把她包裹在他寬大的懷里。

    結果她只受了皮外傷,而宋子墨卻受了重傷,嚴重的腦震蕩讓他昏睡了三天三夜,醒來的第一件事是問幾點了。當得知自己錯過飛機,他就捂著臉哭,那是她第一次見宋子墨哭,堅強隱忍的他第一次卸下堅硬的外殼,像個孩子一樣失聲痛哭。

    他對她說,他不止明白了喜歡是什么,還明白愛是什么。喜歡是不想分開,愛是分開后念念不忘。

    他愛李欣桐。

    本章完

    “你這種喜歡不叫愛情,傻瓜。”

    那時候的宋子墨只是用一雙無比懵懂的眼睛看著她,然后說:“我就喜歡你,我要以身相許。”

    她迷茫于他的堅定,但她心里太明白,她和宋子墨是不可能的。她比他大八歲,她有過慘痛的經歷,更重要的是,她十分清楚宋子墨的喜歡,不是愛情,是依賴?是感激?抑或者是最簡單的知恩圖報。

    她沒有把他的喜歡當回事,無論他表白多少次,她都拒絕。一次又一次,可一次比一次不堅定……她知道有些不妙了。宋媽媽其實很早就知道這件事了,她表面上不說,其實總會旁敲側擊地告誡她,宋子墨只是年紀小,錯把感激當感情。叫她別當真。

    宋子墨大一那一年,她許久未見的爸爸忽然出現在她面前。不算大富大貴卻也有一定的資產,是個華裔小老板,而他的身邊也有了妻子和孩子。也許在那一刻,她對所謂的情愛徹底失望了。當年她媽媽指望把她們帶出貧困的男人,早就另尋新歡了。他這次回來是因為美國那邊的妻子所生的孩子要讀書了。因沒和她媽媽離婚,所以沒和那邊的妻子結婚,孩子沒有戶口,沒辦法讀書。他回來是離婚的,誰知,這里的妻子早就死了。

    也不知是愧疚還是其他原因,她爸爸說讓她去美國發展,她可以輕松獲得美國綠卡,成為美國公民。若她有骨氣的話,肯定會憤然拒絕的。可惜,在一次次失望與絕望之中,把許多的人生觀與價值觀給磨滅了。她選擇了去美國。因為她知道美國最富有的職業,一個是醫生,一個是律師。在國內,她永遠平凡永遠只生活在溫飽與小康之間。

    她只是想讓自己過得更好些,僅此而已。

    告別的時候,宋子墨抿著嘴一句話不說。當她要進入安檢口的時候,宋子墨才問她:“什么是喜歡?”

    她其實也不知道,只是憑感覺地說:“就是不想分開。”

    就像她現在一樣,一個快要三十的女人,不想和眼前這個她看著長大的俊朗男孩分開。生活所迫,無從選擇。

    “所以,你不喜歡我。”這是她臨走前聽到的宋子墨最后的話。

    美國的生活,既緊張又枯燥。生活節奏很快,上班、吃飯、睡覺。后來隨著同事去泡吧,搞一夜情,說不上糜爛,只是為了調劑生活。偶爾接到宋子墨的電話,大部分提及的是他的媽媽的身體狀況。

    關系儼然是病人家屬與醫生的關系。這種關系讓她煩躁。

    直到有一天,宋子墨告訴她,他有女朋友了,叫李欣桐,可他不喜歡。因為沒有不想分開的想法。

    他只在她面前提起過這個女孩一次,以后就沒再提了,久而久之,她都覺得他們該分手了吧。

    宋媽媽的病越來越嚴重,已經到了要換腎的地步。宋子墨每次跟她通電話的時候,聲音總是低沉著,沒什么力氣。她也擔心,自己遠在美國,不知根底。于是建議他把宋媽媽送到美國治療,醫療費便宜,而且美國醫療系統比國內完善。不過前提是,必須是美國公民。移民對于宋子墨而言不現實,光是辦個移民,所需要的費用就讓人望塵莫及。

    于是她又建議,和美國公民結婚,就可以無條件地成為美國公民了。

    宋子墨哪里認識美國的公民?除了賈玲可。

    賈玲可事后也在懷疑自己,到底是出于好心還是出于私心?想來想去,參半吧。

    宋子墨很有孝心,而且有些病急亂投醫,欣然答應了。

    為此,她回了國,也在那里見到了身為宋子墨女朋友的李欣桐。

    李欣桐似乎知道她這個人,對她充滿了敵意。她表現得很明顯,沒有絲毫的做作。這一點讓賈玲可佩服,她也不怕宋子墨覺得她太不得體嗎?畢竟年紀小,賈玲可這樣為李欣桐下個臺階。

    李欣桐是真的緊張宋子墨,而且對宋子墨充滿了占有欲。這種近乎變態的占有欲換個角度說,是她對宋子墨很不自信,很沒有安全感,也就是說,她十分明白,宋子墨不夠喜歡她。

    賈玲可把她的看法告訴宋子墨,宋子墨只是愣了愣,臉紅撲撲的:“她就是個白癡,別理她。”

    這是她第一次瞧見他“欲說還休”的樣子,嬌羞與甜蜜擺在他的臉上,展露無遺。曾經說喜歡她的男孩或許已經知道什么叫作喜歡了。喜歡不是什么以身相許,而是可以甜蜜地嫌棄對方的缺點。

    有些小小的羨慕,有點心疼的嫉妒。

    回到美國,他們辦理了結婚證,宋媽媽順利入了醫院,填了申請器官表,等待奇跡的發生。這些事情,忙了將近兩個月。本來還有點事,宋子墨卻說什么要回國一趟。她就開車送他去機場。之前下過一場大雪,路面太滑,為了趕時間,超速駕駛,結果遭到懲罰了,車子方向盤不聽使喚,車子翻了,宋子墨為保護她,緊緊抱住她,把她包裹在他寬大的懷里。

    結果她只受了皮外傷,而宋子墨卻受了重傷,嚴重的腦震蕩讓他昏睡了三天三夜,醒來的第一件事是問幾點了。當得知自己錯過飛機,他就捂著臉哭,那是她第一次見宋子墨哭,堅強隱忍的他第一次卸下堅硬的外殼,像個孩子一樣失聲痛哭。

    他對她說,他不止明白了喜歡是什么,還明白愛是什么。喜歡是不想分開,愛是分開后念念不忘。

    他愛李欣桐。

    本章完

    “你這種喜歡不叫愛情,傻瓜。”

    那時候的宋子墨只是用一雙無比懵懂的眼睛看著她,然后說:“我就喜歡你,我要以身相許。”

    她迷茫于他的堅定,但她心里太明白,她和宋子墨是不可能的。她比他大八歲,她有過慘痛的經歷,更重要的是,她十分清楚宋子墨的喜歡,不是愛情,是依賴?是感激?抑或者是最簡單的知恩圖報。

    她沒有把他的喜歡當回事,無論他表白多少次,她都拒絕。一次又一次,可一次比一次不堅定……她知道有些不妙了。宋媽媽其實很早就知道這件事了,她表面上不說,其實總會旁敲側擊地告誡她,宋子墨只是年紀小,錯把感激當感情。叫她別當真。

    宋子墨大一那一年,她許久未見的爸爸忽然出現在她面前。不算大富大貴卻也有一定的資產,是個華裔小老板,而他的身邊也有了妻子和孩子。也許在那一刻,她對所謂的情愛徹底失望了。當年她媽媽指望把她們帶出貧困的男人,早就另尋新歡了。他這次回來是因為美國那邊的妻子所生的孩子要讀書了。因沒和她媽媽離婚,所以沒和那邊的妻子結婚,孩子沒有戶口,沒辦法讀書。他回來是離婚的,誰知,這里的妻子早就死了。

    也不知是愧疚還是其他原因,她爸爸說讓她去美國發展,她可以輕松獲得美國綠卡,成為美國公民。若她有骨氣的話,肯定會憤然拒絕的。可惜,在一次次失望與絕望之中,把許多的人生觀與價值觀給磨滅了。她選擇了去美國。因為她知道美國最富有的職業,一個是醫生,一個是律師。在國內,她永遠平凡永遠只生活在溫飽與小康之間。

    她只是想讓自己過得更好些,僅此而已。

    告別的時候,宋子墨抿著嘴一句話不說。當她要進入安檢口的時候,宋子墨才問她:“什么是喜歡?”

    她其實也不知道,只是憑感覺地說:“就是不想分開。”

    就像她現在一樣,一個快要三十的女人,不想和眼前這個她看著長大的俊朗男孩分開。生活所迫,無從選擇。

    “所以,你不喜歡我。”這是她臨走前聽到的宋子墨最后的話。

    美國的生活,既緊張又枯燥。生活節奏很快,上班、吃飯、睡覺。后來隨著同事去泡吧,搞一夜情,說不上糜爛,只是為了調劑生活。偶爾接到宋子墨的電話,大部分提及的是他的媽媽的身體狀況。

    關系儼然是病人家屬與醫生的關系。這種關系讓她煩躁。

    直到有一天,宋子墨告訴她,他有女朋友了,叫李欣桐,可他不喜歡。因為沒有不想分開的想法。

    他只在她面前提起過這個女孩一次,以后就沒再提了,久而久之,她都覺得他們該分手了吧。

    宋媽媽的病越來越嚴重,已經到了要換腎的地步。宋子墨每次跟她通電話的時候,聲音總是低沉著,沒什么力氣。她也擔心,自己遠在美國,不知根底。于是建議他把宋媽媽送到美國治療,醫療費便宜,而且美國醫療系統比國內完善。不過前提是,必須是美國公民。移民對于宋子墨而言不現實,光是辦個移民,所需要的費用就讓人望塵莫及。

    于是她又建議,和美國公民結婚,就可以無條件地成為美國公民了。

    宋子墨哪里認識美國的公民?除了賈玲可。

    賈玲可事后也在懷疑自己,到底是出于好心還是出于私心?想來想去,參半吧。

    宋子墨很有孝心,而且有些病急亂投醫,欣然答應了。

    為此,她回了國,也在那里見到了身為宋子墨女朋友的李欣桐。

    李欣桐似乎知道她這個人,對她充滿了敵意。她表現得很明顯,沒有絲毫的做作。這一點讓賈玲可佩服,她也不怕宋子墨覺得她太不得體嗎?畢竟年紀小,賈玲可這樣為李欣桐下個臺階。

    李欣桐是真的緊張宋子墨,而且對宋子墨充滿了占有欲。這種近乎變態的占有欲換個角度說,是她對宋子墨很不自信,很沒有安全感,也就是說,她十分明白,宋子墨不夠喜歡她。

    賈玲可把她的看法告訴宋子墨,宋子墨只是愣了愣,臉紅撲撲的:“她就是個白癡,別理她。”

    這是她第一次瞧見他“欲說還休”的樣子,嬌羞與甜蜜擺在他的臉上,展露無遺。曾經說喜歡她的男孩或許已經知道什么叫作喜歡了。喜歡不是什么以身相許,而是可以甜蜜地嫌棄對方的缺點。

    有些小小的羨慕,有點心疼的嫉妒。

    回到美國,他們辦理了結婚證,宋媽媽順利入了醫院,填了申請器官表,等待奇跡的發生。這些事情,忙了將近兩個月。本來還有點事,宋子墨卻說什么要回國一趟。她就開車送他去機場。之前下過一場大雪,路面太滑,為了趕時間,超速駕駛,結果遭到懲罰了,車子方向盤不聽使喚,車子翻了,宋子墨為保護她,緊緊抱住她,把她包裹在他寬大的懷里。

    結果她只受了皮外傷,而宋子墨卻受了重傷,嚴重的腦震蕩讓他昏睡了三天三夜,醒來的第一件事是問幾點了。當得知自己錯過飛機,他就捂著臉哭,那是她第一次見宋子墨哭,堅強隱忍的他第一次卸下堅硬的外殼,像個孩子一樣失聲痛哭。

    他對她說,他不止明白了喜歡是什么,還明白愛是什么。喜歡是不想分開,愛是分開后念念不忘。

    他愛李欣桐。

    本章完

    “你這種喜歡不叫愛情,傻瓜。”

    那時候的宋子墨只是用一雙無比懵懂的眼睛看著她,然后說:“我就喜歡你,我要以身相許。”

    她迷茫于他的堅定,但她心里太明白,她和宋子墨是不可能的。她比他大八歲,她有過慘痛的經歷,更重要的是,她十分清楚宋子墨的喜歡,不是愛情,是依賴?是感激?抑或者是最簡單的知恩圖報。

    她沒有把他的喜歡當回事,無論他表白多少次,她都拒絕。一次又一次,可一次比一次不堅定……她知道有些不妙了。宋媽媽其實很早就知道這件事了,她表面上不說,其實總會旁敲側擊地告誡她,宋子墨只是年紀小,錯把感激當感情。叫她別當真。

    宋子墨大一那一年,她許久未見的爸爸忽然出現在她面前。不算大富大貴卻也有一定的資產,是個華裔小老板,而他的身邊也有了妻子和孩子。也許在那一刻,她對所謂的情愛徹底失望了。當年她媽媽指望把她們帶出貧困的男人,早就另尋新歡了。他這次回來是因為美國那邊的妻子所生的孩子要讀書了。因沒和她媽媽離婚,所以沒和那邊的妻子結婚,孩子沒有戶口,沒辦法讀書。他回來是離婚的,誰知,這里的妻子早就死了。

    也不知是愧疚還是其他原因,她爸爸說讓她去美國發展,她可以輕松獲得美國綠卡,成為美國公民。若她有骨氣的話,肯定會憤然拒絕的。可惜,在一次次失望與絕望之中,把許多的人生觀與價值觀給磨滅了。她選擇了去美國。因為她知道美國最富有的職業,一個是醫生,一個是律師。在國內,她永遠平凡永遠只生活在溫飽與小康之間。

    她只是想讓自己過得更好些,僅此而已。

    告別的時候,宋子墨抿著嘴一句話不說。當她要進入安檢口的時候,宋子墨才問她:“什么是喜歡?”

    她其實也不知道,只是憑感覺地說:“就是不想分開。”

    就像她現在一樣,一個快要三十的女人,不想和眼前這個她看著長大的俊朗男孩分開。生活所迫,無從選擇。

    “所以,你不喜歡我。”這是她臨走前聽到的宋子墨最后的話。

    美國的生活,既緊張又枯燥。生活節奏很快,上班、吃飯、睡覺。后來隨著同事去泡吧,搞一夜情,說不上糜爛,只是為了調劑生活。偶爾接到宋子墨的電話,大部分提及的是他的媽媽的身體狀況。

    關系儼然是病人家屬與醫生的關系。這種關系讓她煩躁。

    直到有一天,宋子墨告訴她,他有女朋友了,叫李欣桐,可他不喜歡。因為沒有不想分開的想法。

    他只在她面前提起過這個女孩一次,以后就沒再提了,久而久之,她都覺得他們該分手了吧。

    宋媽媽的病越來越嚴重,已經到了要換腎的地步。宋子墨每次跟她通電話的時候,聲音總是低沉著,沒什么力氣。她也擔心,自己遠在美國,不知根底。于是建議他把宋媽媽送到美國治療,醫療費便宜,而且美國醫療系統比國內完善。不過前提是,必須是美國公民。移民對于宋子墨而言不現實,光是辦個移民,所需要的費用就讓人望塵莫及。

    于是她又建議,和美國公民結婚,就可以無條件地成為美國公民了。

    宋子墨哪里認識美國的公民?除了賈玲可。

    賈玲可事后也在懷疑自己,到底是出于好心還是出于私心?想來想去,參半吧。

    宋子墨很有孝心,而且有些病急亂投醫,欣然答應了。

    為此,她回了國,也在那里見到了身為宋子墨女朋友的李欣桐。

    李欣桐似乎知道她這個人,對她充滿了敵意。她表現得很明顯,沒有絲毫的做作。這一點讓賈玲可佩服,她也不怕宋子墨覺得她太不得體嗎?畢竟年紀小,賈玲可這樣為李欣桐下個臺階。

    李欣桐是真的緊張宋子墨,而且對宋子墨充滿了占有欲。這種近乎變態的占有欲換個角度說,是她對宋子墨很不自信,很沒有安全感,也就是說,她十分明白,宋子墨不夠喜歡她。

    賈玲可把她的看法告訴宋子墨,宋子墨只是愣了愣,臉紅撲撲的:“她就是個白癡,別理她。”

    這是她第一次瞧見他“欲說還休”的樣子,嬌羞與甜蜜擺在他的臉上,展露無遺。曾經說喜歡她的男孩或許已經知道什么叫作喜歡了。喜歡不是什么以身相許,而是可以甜蜜地嫌棄對方的缺點。

    有些小小的羨慕,有點心疼的嫉妒。

    回到美國,他們辦理了結婚證,宋媽媽順利入了醫院,填了申請器官表,等待奇跡的發生。這些事情,忙了將近兩個月。本來還有點事,宋子墨卻說什么要回國一趟。她就開車送他去機場。之前下過一場大雪,路面太滑,為了趕時間,超速駕駛,結果遭到懲罰了,車子方向盤不聽使喚,車子翻了,宋子墨為保護她,緊緊抱住她,把她包裹在他寬大的懷里。

    結果她只受了皮外傷,而宋子墨卻受了重傷,嚴重的腦震蕩讓他昏睡了三天三夜,醒來的第一件事是問幾點了。當得知自己錯過飛機,他就捂著臉哭,那是她第一次見宋子墨哭,堅強隱忍的他第一次卸下堅硬的外殼,像個孩子一樣失聲痛哭。

    他對她說,他不止明白了喜歡是什么,還明白愛是什么。喜歡是不想分開,愛是分開后念念不忘。

    他愛李欣桐。

    本章完

    “你這種喜歡不叫愛情,傻瓜。”

    那時候的宋子墨只是用一雙無比懵懂的眼睛看著她,然后說:“我就喜歡你,我要以身相許。”

    她迷茫于他的堅定,但她心里太明白,她和宋子墨是不可能的。她比他大八歲,她有過慘痛的經歷,更重要的是,她十分清楚宋子墨的喜歡,不是愛情,是依賴?是感激?抑或者是最簡單的知恩圖報。

    她沒有把他的喜歡當回事,無論他表白多少次,她都拒絕。一次又一次,可一次比一次不堅定……她知道有些不妙了。宋媽媽其實很早就知道這件事了,她表面上不說,其實總會旁敲側擊地告誡她,宋子墨只是年紀小,錯把感激當感情。叫她別當真。

    宋子墨大一那一年,她許久未見的爸爸忽然出現在她面前。不算大富大貴卻也有一定的資產,是個華裔小老板,而他的身邊也有了妻子和孩子。也許在那一刻,她對所謂的情愛徹底失望了。當年她媽媽指望把她們帶出貧困的男人,早就另尋新歡了。他這次回來是因為美國那邊的妻子所生的孩子要讀書了。因沒和她媽媽離婚,所以沒和那邊的妻子結婚,孩子沒有戶口,沒辦法讀書。他回來是離婚的,誰知,這里的妻子早就死了。

    也不知是愧疚還是其他原因,她爸爸說讓她去美國發展,她可以輕松獲得美國綠卡,成為美國公民。若她有骨氣的話,肯定會憤然拒絕的。可惜,在一次次失望與絕望之中,把許多的人生觀與價值觀給磨滅了。她選擇了去美國。因為她知道美國最富有的職業,一個是醫生,一個是律師。在國內,她永遠平凡永遠只生活在溫飽與小康之間。

    她只是想讓自己過得更好些,僅此而已。

    告別的時候,宋子墨抿著嘴一句話不說。當她要進入安檢口的時候,宋子墨才問她:“什么是喜歡?”

    她其實也不知道,只是憑感覺地說:“就是不想分開。”

    就像她現在一樣,一個快要三十的女人,不想和眼前這個她看著長大的俊朗男孩分開。生活所迫,無從選擇。

    “所以,你不喜歡我。”這是她臨走前聽到的宋子墨最后的話。

    美國的生活,既緊張又枯燥。生活節奏很快,上班、吃飯、睡覺。后來隨著同事去泡吧,搞一夜情,說不上糜爛,只是為了調劑生活。偶爾接到宋子墨的電話,大部分提及的是他的媽媽的身體狀況。

    關系儼然是病人家屬與醫生的關系。這種關系讓她煩躁。

    直到有一天,宋子墨告訴她,他有女朋友了,叫李欣桐,可他不喜歡。因為沒有不想分開的想法。

    他只在她面前提起過這個女孩一次,以后就沒再提了,久而久之,她都覺得他們該分手了吧。

    宋媽媽的病越來越嚴重,已經到了要換腎的地步。宋子墨每次跟她通電話的時候,聲音總是低沉著,沒什么力氣。她也擔心,自己遠在美國,不知根底。于是建議他把宋媽媽送到美國治療,醫療費便宜,而且美國醫療系統比國內完善。不過前提是,必須是美國公民。移民對于宋子墨而言不現實,光是辦個移民,所需要的費用就讓人望塵莫及。

    于是她又建議,和美國公民結婚,就可以無條件地成為美國公民了。

    宋子墨哪里認識美國的公民?除了賈玲可。

    賈玲可事后也在懷疑自己,到底是出于好心還是出于私心?想來想去,參半吧。

    宋子墨很有孝心,而且有些病急亂投醫,欣然答應了。

    為此,她回了國,也在那里見到了身為宋子墨女朋友的李欣桐。

    李欣桐似乎知道她這個人,對她充滿了敵意。她表現得很明顯,沒有絲毫的做作。這一點讓賈玲可佩服,她也不怕宋子墨覺得她太不得體嗎?畢竟年紀小,賈玲可這樣為李欣桐下個臺階。

    李欣桐是真的緊張宋子墨,而且對宋子墨充滿了占有欲。這種近乎變態的占有欲換個角度說,是她對宋子墨很不自信,很沒有安全感,也就是說,她十分明白,宋子墨不夠喜歡她。

    賈玲可把她的看法告訴宋子墨,宋子墨只是愣了愣,臉紅撲撲的:“她就是個白癡,別理她。”

    這是她第一次瞧見他“欲說還休”的樣子,嬌羞與甜蜜擺在他的臉上,展露無遺。曾經說喜歡她的男孩或許已經知道什么叫作喜歡了。喜歡不是什么以身相許,而是可以甜蜜地嫌棄對方的缺點。

    有些小小的羨慕,有點心疼的嫉妒。

    回到美國,他們辦理了結婚證,宋媽媽順利入了醫院,填了申請器官表,等待奇跡的發生。這些事情,忙了將近兩個月。本來還有點事,宋子墨卻說什么要回國一趟。她就開車送他去機場。之前下過一場大雪,路面太滑,為了趕時間,超速駕駛,結果遭到懲罰了,車子方向盤不聽使喚,車子翻了,宋子墨為保護她,緊緊抱住她,把她包裹在他寬大的懷里。

    結果她只受了皮外傷,而宋子墨卻受了重傷,嚴重的腦震蕩讓他昏睡了三天三夜,醒來的第一件事是問幾點了。當得知自己錯過飛機,他就捂著臉哭,那是她第一次見宋子墨哭,堅強隱忍的他第一次卸下堅硬的外殼,像個孩子一樣失聲痛哭。

    他對她說,他不止明白了喜歡是什么,還明白愛是什么。喜歡是不想分開,愛是分開后念念不忘。

    他愛李欣桐。

    本章完

    “你這種喜歡不叫愛情,傻瓜。”

    那時候的宋子墨只是用一雙無比懵懂的眼睛看著她,然后說:“我就喜歡你,我要以身相許。”

    她迷茫于他的堅定,但她心里太明白,她和宋子墨是不可能的。她比他大八歲,她有過慘痛的經歷,更重要的是,她十分清楚宋子墨的喜歡,不是愛情,是依賴?是感激?抑或者是最簡單的知恩圖報。

    她沒有把他的喜歡當回事,無論他表白多少次,她都拒絕。一次又一次,可一次比一次不堅定……她知道有些不妙了。宋媽媽其實很早就知道這件事了,她表面上不說,其實總會旁敲側擊地告誡她,宋子墨只是年紀小,錯把感激當感情。叫她別當真。

    宋子墨大一那一年,她許久未見的爸爸忽然出現在她面前。不算大富大貴卻也有一定的資產,是個華裔小老板,而他的身邊也有了妻子和孩子。也許在那一刻,她對所謂的情愛徹底失望了。當年她媽媽指望把她們帶出貧困的男人,早就另尋新歡了。他這次回來是因為美國那邊的妻子所生的孩子要讀書了。因沒和她媽媽離婚,所以沒和那邊的妻子結婚,孩子沒有戶口,沒辦法讀書。他回來是離婚的,誰知,這里的妻子早就死了。

    也不知是愧疚還是其他原因,她爸爸說讓她去美國發展,她可以輕松獲得美國綠卡,成為美國公民。若她有骨氣的話,肯定會憤然拒絕的。可惜,在一次次失望與絕望之中,把許多的人生觀與價值觀給磨滅了。她選擇了去美國。因為她知道美國最富有的職業,一個是醫生,一個是律師。在國內,她永遠平凡永遠只生活在溫飽與小康之間。

    她只是想讓自己過得更好些,僅此而已。

    告別的時候,宋子墨抿著嘴一句話不說。當她要進入安檢口的時候,宋子墨才問她:“什么是喜歡?”

    她其實也不知道,只是憑感覺地說:“就是不想分開。”

    就像她現在一樣,一個快要三十的女人,不想和眼前這個她看著長大的俊朗男孩分開。生活所迫,無從選擇。

    “所以,你不喜歡我。”這是她臨走前聽到的宋子墨最后的話。

    美國的生活,既緊張又枯燥。生活節奏很快,上班、吃飯、睡覺。后來隨著同事去泡吧,搞一夜情,說不上糜爛,只是為了調劑生活。偶爾接到宋子墨的電話,大部分提及的是他的媽媽的身體狀況。

    關系儼然是病人家屬與醫生的關系。這種關系讓她煩躁。

    直到有一天,宋子墨告訴她,他有女朋友了,叫李欣桐,可他不喜歡。因為沒有不想分開的想法。

    他只在她面前提起過這個女孩一次,以后就沒再提了,久而久之,她都覺得他們該分手了吧。

    宋媽媽的病越來越嚴重,已經到了要換腎的地步。宋子墨每次跟她通電話的時候,聲音總是低沉著,沒什么力氣。她也擔心,自己遠在美國,不知根底。于是建議他把宋媽媽送到美國治療,醫療費便宜,而且美國醫療系統比國內完善。不過前提是,必須是美國公民。移民對于宋子墨而言不現實,光是辦個移民,所需要的費用就讓人望塵莫及。

    于是她又建議,和美國公民結婚,就可以無條件地成為美國公民了。

    宋子墨哪里認識美國的公民?除了賈玲可。

    賈玲可事后也在懷疑自己,到底是出于好心還是出于私心?想來想去,參半吧。

    宋子墨很有孝心,而且有些病急亂投醫,欣然答應了。

    為此,她回了國,也在那里見到了身為宋子墨女朋友的李欣桐。

    李欣桐似乎知道她這個人,對她充滿了敵意。她表現得很明顯,沒有絲毫的做作。這一點讓賈玲可佩服,她也不怕宋子墨覺得她太不得體嗎?畢竟年紀小,賈玲可這樣為李欣桐下個臺階。

    李欣桐是真的緊張宋子墨,而且對宋子墨充滿了占有欲。這種近乎變態的占有欲換個角度說,是她對宋子墨很不自信,很沒有安全感,也就是說,她十分明白,宋子墨不夠喜歡她。

    賈玲可把她的看法告訴宋子墨,宋子墨只是愣了愣,臉紅撲撲的:“她就是個白癡,別理她。”

    這是她第一次瞧見他“欲說還休”的樣子,嬌羞與甜蜜擺在他的臉上,展露無遺。曾經說喜歡她的男孩或許已經知道什么叫作喜歡了。喜歡不是什么以身相許,而是可以甜蜜地嫌棄對方的缺點。

    有些小小的羨慕,有點心疼的嫉妒。

    回到美國,他們辦理了結婚證,宋媽媽順利入了醫院,填了申請器官表,等待奇跡的發生。這些事情,忙了將近兩個月。本來還有點事,宋子墨卻說什么要回國一趟。她就開車送他去機場。之前下過一場大雪,路面太滑,為了趕時間,超速駕駛,結果遭到懲罰了,車子方向盤不聽使喚,車子翻了,宋子墨為保護她,緊緊抱住她,把她包裹在他寬大的懷里。

    結果她只受了皮外傷,而宋子墨卻受了重傷,嚴重的腦震蕩讓他昏睡了三天三夜,醒來的第一件事是問幾點了。當得知自己錯過飛機,他就捂著臉哭,那是她第一次見宋子墨哭,堅強隱忍的他第一次卸下堅硬的外殼,像個孩子一樣失聲痛哭。

    他對她說,他不止明白了喜歡是什么,還明白愛是什么。喜歡是不想分開,愛是分開后念念不忘。

    他愛李欣桐。

    本章完

    “你這種喜歡不叫愛情,傻瓜。”

    那時候的宋子墨只是用一雙無比懵懂的眼睛看著她,然后說:“我就喜歡你,我要以身相許。”

    她迷茫于他的堅定,但她心里太明白,她和宋子墨是不可能的。她比他大八歲,她有過慘痛的經歷,更重要的是,她十分清楚宋子墨的喜歡,不是愛情,是依賴?是感激?抑或者是最簡單的知恩圖報。

    她沒有把他的喜歡當回事,無論他表白多少次,她都拒絕。一次又一次,可一次比一次不堅定……她知道有些不妙了。宋媽媽其實很早就知道這件事了,她表面上不說,其實總會旁敲側擊地告誡她,宋子墨只是年紀小,錯把感激當感情。叫她別當真。

    宋子墨大一那一年,她許久未見的爸爸忽然出現在她面前。不算大富大貴卻也有一定的資產,是個華裔小老板,而他的身邊也有了妻子和孩子。也許在那一刻,她對所謂的情愛徹底失望了。當年她媽媽指望把她們帶出貧困的男人,早就另尋新歡了。他這次回來是因為美國那邊的妻子所生的孩子要讀書了。因沒和她媽媽離婚,所以沒和那邊的妻子結婚,孩子沒有戶口,沒辦法讀書。他回來是離婚的,誰知,這里的妻子早就死了。

    也不知是愧疚還是其他原因,她爸爸說讓她去美國發展,她可以輕松獲得美國綠卡,成為美國公民。若她有骨氣的話,肯定會憤然拒絕的。可惜,在一次次失望與絕望之中,把許多的人生觀與價值觀給磨滅了。她選擇了去美國。因為她知道美國最富有的職業,一個是醫生,一個是律師。在國內,她永遠平凡永遠只生活在溫飽與小康之間。

    她只是想讓自己過得更好些,僅此而已。

    告別的時候,宋子墨抿著嘴一句話不說。當她要進入安檢口的時候,宋子墨才問她:“什么是喜歡?”

    她其實也不知道,只是憑感覺地說:“就是不想分開。”

    就像她現在一樣,一個快要三十的女人,不想和眼前這個她看著長大的俊朗男孩分開。生活所迫,無從選擇。

    “所以,你不喜歡我。”這是她臨走前聽到的宋子墨最后的話。

    美國的生活,既緊張又枯燥。生活節奏很快,上班、吃飯、睡覺。后來隨著同事去泡吧,搞一夜情,說不上糜爛,只是為了調劑生活。偶爾接到宋子墨的電話,大部分提及的是他的媽媽的身體狀況。

    關系儼然是病人家屬與醫生的關系。這種關系讓她煩躁。

    直到有一天,宋子墨告訴她,他有女朋友了,叫李欣桐,可他不喜歡。因為沒有不想分開的想法。

    他只在她面前提起過這個女孩一次,以后就沒再提了,久而久之,她都覺得他們該分手了吧。

    宋媽媽的病越來越嚴重,已經到了要換腎的地步。宋子墨每次跟她通電話的時候,聲音總是低沉著,沒什么力氣。她也擔心,自己遠在美國,不知根底。于是建議他把宋媽媽送到美國治療,醫療費便宜,而且美國醫療系統比國內完善。不過前提是,必須是美國公民。移民對于宋子墨而言不現實,光是辦個移民,所需要的費用就讓人望塵莫及。

    于是她又建議,和美國公民結婚,就可以無條件地成為美國公民了。

    宋子墨哪里認識美國的公民?除了賈玲可。

    賈玲可事后也在懷疑自己,到底是出于好心還是出于私心?想來想去,參半吧。

    宋子墨很有孝心,而且有些病急亂投醫,欣然答應了。

    為此,她回了國,也在那里見到了身為宋子墨女朋友的李欣桐。

    李欣桐似乎知道她這個人,對她充滿了敵意。她表現得很明顯,沒有絲毫的做作。這一點讓賈玲可佩服,她也不怕宋子墨覺得她太不得體嗎?畢竟年紀小,賈玲可這樣為李欣桐下個臺階。

    李欣桐是真的緊張宋子墨,而且對宋子墨充滿了占有欲。這種近乎變態的占有欲換個角度說,是她對宋子墨很不自信,很沒有安全感,也就是說,她十分明白,宋子墨不夠喜歡她。

    賈玲可把她的看法告訴宋子墨,宋子墨只是愣了愣,臉紅撲撲的:“她就是個白癡,別理她。”

    這是她第一次瞧見他“欲說還休”的樣子,嬌羞與甜蜜擺在他的臉上,展露無遺。曾經說喜歡她的男孩或許已經知道什么叫作喜歡了。喜歡不是什么以身相許,而是可以甜蜜地嫌棄對方的缺點。

    有些小小的羨慕,有點心疼的嫉妒。

    回到美國,他們辦理了結婚證,宋媽媽順利入了醫院,填了申請器官表,等待奇跡的發生。這些事情,忙了將近兩個月。本來還有點事,宋子墨卻說什么要回國一趟。她就開車送他去機場。之前下過一場大雪,路面太滑,為了趕時間,超速駕駛,結果遭到懲罰了,車子方向盤不聽使喚,車子翻了,宋子墨為保護她,緊緊抱住她,把她包裹在他寬大的懷里。

    結果她只受了皮外傷,而宋子墨卻受了重傷,嚴重的腦震蕩讓他昏睡了三天三夜,醒來的第一件事是問幾點了。當得知自己錯過飛機,他就捂著臉哭,那是她第一次見宋子墨哭,堅強隱忍的他第一次卸下堅硬的外殼,像個孩子一樣失聲痛哭。

    他對她說,他不止明白了喜歡是什么,還明白愛是什么。喜歡是不想分開,愛是分開后念念不忘。

    他愛李欣桐。

    本章完

    “你這種喜歡不叫愛情,傻瓜。”

    那時候的宋子墨只是用一雙無比懵懂的眼睛看著她,然后說:“我就喜歡你,我要以身相許。”

    她迷茫于他的堅定,但她心里太明白,她和宋子墨是不可能的。她比他大八歲,她有過慘痛的經歷,更重要的是,她十分清楚宋子墨的喜歡,不是愛情,是依賴?是感激?抑或者是最簡單的知恩圖報。

    她沒有把他的喜歡當回事,無論他表白多少次,她都拒絕。一次又一次,可一次比一次不堅定……她知道有些不妙了。宋媽媽其實很早就知道這件事了,她表面上不說,其實總會旁敲側擊地告誡她,宋子墨只是年紀小,錯把感激當感情。叫她別當真。

    宋子墨大一那一年,她許久未見的爸爸忽然出現在她面前。不算大富大貴卻也有一定的資產,是個華裔小老板,而他的身邊也有了妻子和孩子。也許在那一刻,她對所謂的情愛徹底失望了。當年她媽媽指望把她們帶出貧困的男人,早就另尋新歡了。他這次回來是因為美國那邊的妻子所生的孩子要讀書了。因沒和她媽媽離婚,所以沒和那邊的妻子結婚,孩子沒有戶口,沒辦法讀書。他回來是離婚的,誰知,這里的妻子早就死了。

    也不知是愧疚還是其他原因,她爸爸說讓她去美國發展,她可以輕松獲得美國綠卡,成為美國公民。若她有骨氣的話,肯定會憤然拒絕的。可惜,在一次次失望與絕望之中,把許多的人生觀與價值觀給磨滅了。她選擇了去美國。因為她知道美國最富有的職業,一個是醫生,一個是律師。在國內,她永遠平凡永遠只生活在溫飽與小康之間。

    她只是想讓自己過得更好些,僅此而已。

    告別的時候,宋子墨抿著嘴一句話不說。當她要進入安檢口的時候,宋子墨才問她:“什么是喜歡?”

    她其實也不知道,只是憑感覺地說:“就是不想分開。”

    就像她現在一樣,一個快要三十的女人,不想和眼前這個她看著長大的俊朗男孩分開。生活所迫,無從選擇。

    “所以,你不喜歡我。”這是她臨走前聽到的宋子墨最后的話。

    美國的生活,既緊張又枯燥。生活節奏很快,上班、吃飯、睡覺。后來隨著同事去泡吧,搞一夜情,說不上糜爛,只是為了調劑生活。偶爾接到宋子墨的電話,大部分提及的是他的媽媽的身體狀況。

    關系儼然是病人家屬與醫生的關系。這種關系讓她煩躁。

    直到有一天,宋子墨告訴她,他有女朋友了,叫李欣桐,可他不喜歡。因為沒有不想分開的想法。

    他只在她面前提起過這個女孩一次,以后就沒再提了,久而久之,她都覺得他們該分手了吧。

    宋媽媽的病越來越嚴重,已經到了要換腎的地步。宋子墨每次跟她通電話的時候,聲音總是低沉著,沒什么力氣。她也擔心,自己遠在美國,不知根底。于是建議他把宋媽媽送到美國治療,醫療費便宜,而且美國醫療系統比國內完善。不過前提是,必須是美國公民。移民對于宋子墨而言不現實,光是辦個移民,所需要的費用就讓人望塵莫及。

    于是她又建議,和美國公民結婚,就可以無條件地成為美國公民了。

    宋子墨哪里認識美國的公民?除了賈玲可。

    賈玲可事后也在懷疑自己,到底是出于好心還是出于私心?想來想去,參半吧。

    宋子墨很有孝心,而且有些病急亂投醫,欣然答應了。

    為此,她回了國,也在那里見到了身為宋子墨女朋友的李欣桐。

    李欣桐似乎知道她這個人,對她充滿了敵意。她表現得很明顯,沒有絲毫的做作。這一點讓賈玲可佩服,她也不怕宋子墨覺得她太不得體嗎?畢竟年紀小,賈玲可這樣為李欣桐下個臺階。

    李欣桐是真的緊張宋子墨,而且對宋子墨充滿了占有欲。這種近乎變態的占有欲換個角度說,是她對宋子墨很不自信,很沒有安全感,也就是說,她十分明白,宋子墨不夠喜歡她。

    賈玲可把她的看法告訴宋子墨,宋子墨只是愣了愣,臉紅撲撲的:“她就是個白癡,別理她。”

    這是她第一次瞧見他“欲說還休”的樣子,嬌羞與甜蜜擺在他的臉上,展露無遺。曾經說喜歡她的男孩或許已經知道什么叫作喜歡了。喜歡不是什么以身相許,而是可以甜蜜地嫌棄對方的缺點。

    有些小小的羨慕,有點心疼的嫉妒。

    回到美國,他們辦理了結婚證,宋媽媽順利入了醫院,填了申請器官表,等待奇跡的發生。這些事情,忙了將近兩個月。本來還有點事,宋子墨卻說什么要回國一趟。她就開車送他去機場。之前下過一場大雪,路面太滑,為了趕時間,超速駕駛,結果遭到懲罰了,車子方向盤不聽使喚,車子翻了,宋子墨為保護她,緊緊抱住她,把她包裹在他寬大的懷里。

    結果她只受了皮外傷,而宋子墨卻受了重傷,嚴重的腦震蕩讓他昏睡了三天三夜,醒來的第一件事是問幾點了。當得知自己錯過飛機,他就捂著臉哭,那是她第一次見宋子墨哭,堅強隱忍的他第一次卸下堅硬的外殼,像個孩子一樣失聲痛哭。

    他對她說,他不止明白了喜歡是什么,還明白愛是什么。喜歡是不想分開,愛是分開后念念不忘。

    他愛李欣桐。

    本章完

    “你這種喜歡不叫愛情,傻瓜。”

    那時候的宋子墨只是用一雙無比懵懂的眼睛看著她,然后說:“我就喜歡你,我要以身相許。”

    她迷茫于他的堅定,但她心里太明白,她和宋子墨是不可能的。她比他大八歲,她有過慘痛的經歷,更重要的是,她十分清楚宋子墨的喜歡,不是愛情,是依賴?是感激?抑或者是最簡單的知恩圖報。

    她沒有把他的喜歡當回事,無論他表白多少次,她都拒絕。一次又一次,可一次比一次不堅定……她知道有些不妙了。宋媽媽其實很早就知道這件事了,她表面上不說,其實總會旁敲側擊地告誡她,宋子墨只是年紀小,錯把感激當感情。叫她別當真。

    宋子墨大一那一年,她許久未見的爸爸忽然出現在她面前。不算大富大貴卻也有一定的資產,是個華裔小老板,而他的身邊也有了妻子和孩子。也許在那一刻,她對所謂的情愛徹底失望了。當年她媽媽指望把她們帶出貧困的男人,早就另尋新歡了。他這次回來是因為美國那邊的妻子所生的孩子要讀書了。因沒和她媽媽離婚,所以沒和那邊的妻子結婚,孩子沒有戶口,沒辦法讀書。他回來是離婚的,誰知,這里的妻子早就死了。

    也不知是愧疚還是其他原因,她爸爸說讓她去美國發展,她可以輕松獲得美國綠卡,成為美國公民。若她有骨氣的話,肯定會憤然拒絕的。可惜,在一次次失望與絕望之中,把許多的人生觀與價值觀給磨滅了。她選擇了去美國。因為她知道美國最富有的職業,一個是醫生,一個是律師。在國內,她永遠平凡永遠只生活在溫飽與小康之間。

    她只是想讓自己過得更好些,僅此而已。

    告別的時候,宋子墨抿著嘴一句話不說。當她要進入安檢口的時候,宋子墨才問她:“什么是喜歡?”

    她其實也不知道,只是憑感覺地說:“就是不想分開。”

    就像她現在一樣,一個快要三十的女人,不想和眼前這個她看著長大的俊朗男孩分開。生活所迫,無從選擇。

    “所以,你不喜歡我。”這是她臨走前聽到的宋子墨最后的話。

    美國的生活,既緊張又枯燥。生活節奏很快,上班、吃飯、睡覺。后來隨著同事去泡吧,搞一夜情,說不上糜爛,只是為了調劑生活。偶爾接到宋子墨的電話,大部分提及的是他的媽媽的身體狀況。

    關系儼然是病人家屬與醫生的關系。這種關系讓她煩躁。

    直到有一天,宋子墨告訴她,他有女朋友了,叫李欣桐,可他不喜歡。因為沒有不想分開的想法。

    他只在她面前提起過這個女孩一次,以后就沒再提了,久而久之,她都覺得他們該分手了吧。

    宋媽媽的病越來越嚴重,已經到了要換腎的地步。宋子墨每次跟她通電話的時候,聲音總是低沉著,沒什么力氣。她也擔心,自己遠在美國,不知根底。于是建議他把宋媽媽送到美國治療,醫療費便宜,而且美國醫療系統比國內完善。不過前提是,必須是美國公民。移民對于宋子墨而言不現實,光是辦個移民,所需要的費用就讓人望塵莫及。

    于是她又建議,和美國公民結婚,就可以無條件地成為美國公民了。

    宋子墨哪里認識美國的公民?除了賈玲可。

    賈玲可事后也在懷疑自己,到底是出于好心還是出于私心?想來想去,參半吧。

    宋子墨很有孝心,而且有些病急亂投醫,欣然答應了。

    為此,她回了國,也在那里見到了身為宋子墨女朋友的李欣桐。

    李欣桐似乎知道她這個人,對她充滿了敵意。她表現得很明顯,沒有絲毫的做作。這一點讓賈玲可佩服,她也不怕宋子墨覺得她太不得體嗎?畢竟年紀小,賈玲可這樣為李欣桐下個臺階。

    李欣桐是真的緊張宋子墨,而且對宋子墨充滿了占有欲。這種近乎變態的占有欲換個角度說,是她對宋子墨很不自信,很沒有安全感,也就是說,她十分明白,宋子墨不夠喜歡她。

    賈玲可把她的看法告訴宋子墨,宋子墨只是愣了愣,臉紅撲撲的:“她就是個白癡,別理她。”

    這是她第一次瞧見他“欲說還休”的樣子,嬌羞與甜蜜擺在他的臉上,展露無遺。曾經說喜歡她的男孩或許已經知道什么叫作喜歡了。喜歡不是什么以身相許,而是可以甜蜜地嫌棄對方的缺點。

    有些小小的羨慕,有點心疼的嫉妒。

    回到美國,他們辦理了結婚證,宋媽媽順利入了醫院,填了申請器官表,等待奇跡的發生。這些事情,忙了將近兩個月。本來還有點事,宋子墨卻說什么要回國一趟。她就開車送他去機場。之前下過一場大雪,路面太滑,為了趕時間,超速駕駛,結果遭到懲罰了,車子方向盤不聽使喚,車子翻了,宋子墨為保護她,緊緊抱住她,把她包裹在他寬大的懷里。

    結果她只受了皮外傷,而宋子墨卻受了重傷,嚴重的腦震蕩讓他昏睡了三天三夜,醒來的第一件事是問幾點了。當得知自己錯過飛機,他就捂著臉哭,那是她第一次見宋子墨哭,堅強隱忍的他第一次卸下堅硬的外殼,像個孩子一樣失聲痛哭。

    他對她說,他不止明白了喜歡是什么,還明白愛是什么。喜歡是不想分開,愛是分開后念念不忘。

    他愛李欣桐。

    本章完

    “你這種喜歡不叫愛情,傻瓜。”

    那時候的宋子墨只是用一雙無比懵懂的眼睛看著她,然后說:“我就喜歡你,我要以身相許。”

    她迷茫于他的堅定,但她心里太明白,她和宋子墨是不可能的。她比他大八歲,她有過慘痛的經歷,更重要的是,她十分清楚宋子墨的喜歡,不是愛情,是依賴?是感激?抑或者是最簡單的知恩圖報。

    她沒有把他的喜歡當回事,無論他表白多少次,她都拒絕。一次又一次,可一次比一次不堅定……她知道有些不妙了。宋媽媽其實很早就知道這件事了,她表面上不說,其實總會旁敲側擊地告誡她,宋子墨只是年紀小,錯把感激當感情。叫她別當真。

    宋子墨大一那一年,她許久未見的爸爸忽然出現在她面前。不算大富大貴卻也有一定的資產,是個華裔小老板,而他的身邊也有了妻子和孩子。也許在那一刻,她對所謂的情愛徹底失望了。當年她媽媽指望把她們帶出貧困的男人,早就另尋新歡了。他這次回來是因為美國那邊的妻子所生的孩子要讀書了。因沒和她媽媽離婚,所以沒和那邊的妻子結婚,孩子沒有戶口,沒辦法讀書。他回來是離婚的,誰知,這里的妻子早就死了。

    也不知是愧疚還是其他原因,她爸爸說讓她去美國發展,她可以輕松獲得美國綠卡,成為美國公民。若她有骨氣的話,肯定會憤然拒絕的。可惜,在一次次失望與絕望之中,把許多的人生觀與價值觀給磨滅了。她選擇了去美國。因為她知道美國最富有的職業,一個是醫生,一個是律師。在國內,她永遠平凡永遠只生活在溫飽與小康之間。

    她只是想讓自己過得更好些,僅此而已。

    告別的時候,宋子墨抿著嘴一句話不說。當她要進入安檢口的時候,宋子墨才問她:“什么是喜歡?”

    她其實也不知道,只是憑感覺地說:“就是不想分開。”

    就像她現在一樣,一個快要三十的女人,不想和眼前這個她看著長大的俊朗男孩分開。生活所迫,無從選擇。

    “所以,你不喜歡我。”這是她臨走前聽到的宋子墨最后的話。

    美國的生活,既緊張又枯燥。生活節奏很快,上班、吃飯、睡覺。后來隨著同事去泡吧,搞一夜情,說不上糜爛,只是為了調劑生活。偶爾接到宋子墨的電話,大部分提及的是他的媽媽的身體狀況。

    關系儼然是病人家屬與醫生的關系。這種關系讓她煩躁。

    直到有一天,宋子墨告訴她,他有女朋友了,叫李欣桐,可他不喜歡。因為沒有不想分開的想法。

    他只在她面前提起過這個女孩一次,以后就沒再提了,久而久之,她都覺得他們該分手了吧。

    宋媽媽的病越來越嚴重,已經到了要換腎的地步。宋子墨每次跟她通電話的時候,聲音總是低沉著,沒什么力氣。她也擔心,自己遠在美國,不知根底。于是建議他把宋媽媽送到美國治療,醫療費便宜,而且美國醫療系統比國內完善。不過前提是,必須是美國公民。移民對于宋子墨而言不現實,光是辦個移民,所需要的費用就讓人望塵莫及。

    于是她又建議,和美國公民結婚,就可以無條件地成為美國公民了。

    宋子墨哪里認識美國的公民?除了賈玲可。

    賈玲可事后也在懷疑自己,到底是出于好心還是出于私心?想來想去,參半吧。

    宋子墨很有孝心,而且有些病急亂投醫,欣然答應了。

    為此,她回了國,也在那里見到了身為宋子墨女朋友的李欣桐。

    李欣桐似乎知道她這個人,對她充滿了敵意。她表現得很明顯,沒有絲毫的做作。這一點讓賈玲可佩服,她也不怕宋子墨覺得她太不得體嗎?畢竟年紀小,賈玲可這樣為李欣桐下個臺階。

    李欣桐是真的緊張宋子墨,而且對宋子墨充滿了占有欲。這種近乎變態的占有欲換個角度說,是她對宋子墨很不自信,很沒有安全感,也就是說,她十分明白,宋子墨不夠喜歡她。

    賈玲可把她的看法告訴宋子墨,宋子墨只是愣了愣,臉紅撲撲的:“她就是個白癡,別理她。”

    這是她第一次瞧見他“欲說還休”的樣子,嬌羞與甜蜜擺在他的臉上,展露無遺。曾經說喜歡她的男孩或許已經知道什么叫作喜歡了。喜歡不是什么以身相許,而是可以甜蜜地嫌棄對方的缺點。

    有些小小的羨慕,有點心疼的嫉妒。

    回到美國,他們辦理了結婚證,宋媽媽順利入了醫院,填了申請器官表,等待奇跡的發生。這些事情,忙了將近兩個月。本來還有點事,宋子墨卻說什么要回國一趟。她就開車送他去機場。之前下過一場大雪,路面太滑,為了趕時間,超速駕駛,結果遭到懲罰了,車子方向盤不聽使喚,車子翻了,宋子墨為保護她,緊緊抱住她,把她包裹在他寬大的懷里。

    結果她只受了皮外傷,而宋子墨卻受了重傷,嚴重的腦震蕩讓他昏睡了三天三夜,醒來的第一件事是問幾點了。當得知自己錯過飛機,他就捂著臉哭,那是她第一次見宋子墨哭,堅強隱忍的他第一次卸下堅硬的外殼,像個孩子一樣失聲痛哭。

    他對她說,他不止明白了喜歡是什么,還明白愛是什么。喜歡是不想分開,愛是分開后念念不忘。

    他愛李欣桐。

    本章完

    “你這種喜歡不叫愛情,傻瓜。”

    那時候的宋子墨只是用一雙無比懵懂的眼睛看著她,然后說:“我就喜歡你,我要以身相許。”

    她迷茫于他的堅定,但她心里太明白,她和宋子墨是不可能的。她比他大八歲,她有過慘痛的經歷,更重要的是,她十分清楚宋子墨的喜歡,不是愛情,是依賴?是感激?抑或者是最簡單的知恩圖報。

    她沒有把他的喜歡當回事,無論他表白多少次,她都拒絕。一次又一次,可一次比一次不堅定……她知道有些不妙了。宋媽媽其實很早就知道這件事了,她表面上不說,其實總會旁敲側擊地告誡她,宋子墨只是年紀小,錯把感激當感情。叫她別當真。

    宋子墨大一那一年,她許久未見的爸爸忽然出現在她面前。不算大富大貴卻也有一定的資產,是個華裔小老板,而他的身邊也有了妻子和孩子。也許在那一刻,她對所謂的情愛徹底失望了。當年她媽媽指望把她們帶出貧困的男人,早就另尋新歡了。他這次回來是因為美國那邊的妻子所生的孩子要讀書了。因沒和她媽媽離婚,所以沒和那邊的妻子結婚,孩子沒有戶口,沒辦法讀書。他回來是離婚的,誰知,這里的妻子早就死了。

    也不知是愧疚還是其他原因,她爸爸說讓她去美國發展,她可以輕松獲得美國綠卡,成為美國公民。若她有骨氣的話,肯定會憤然拒絕的。可惜,在一次次失望與絕望之中,把許多的人生觀與價值觀給磨滅了。她選擇了去美國。因為她知道美國最富有的職業,一個是醫生,一個是律師。在國內,她永遠平凡永遠只生活在溫飽與小康之間。

    她只是想讓自己過得更好些,僅此而已。

    告別的時候,宋子墨抿著嘴一句話不說。當她要進入安檢口的時候,宋子墨才問她:“什么是喜歡?”

    她其實也不知道,只是憑感覺地說:“就是不想分開。”

    就像她現在一樣,一個快要三十的女人,不想和眼前這個她看著長大的俊朗男孩分開。生活所迫,無從選擇。

    “所以,你不喜歡我。”這是她臨走前聽到的宋子墨最后的話。

    美國的生活,既緊張又枯燥。生活節奏很快,上班、吃飯、睡覺。后來隨著同事去泡吧,搞一夜情,說不上糜爛,只是為了調劑生活。偶爾接到宋子墨的電話,大部分提及的是他的媽媽的身體狀況。

    關系儼然是病人家屬與醫生的關系。這種關系讓她煩躁。

    直到有一天,宋子墨告訴她,他有女朋友了,叫李欣桐,可他不喜歡。因為沒有不想分開的想法。

    他只在她面前提起過這個女孩一次,以后就沒再提了,久而久之,她都覺得他們該分手了吧。

    宋媽媽的病越來越嚴重,已經到了要換腎的地步。宋子墨每次跟她通電話的時候,聲音總是低沉著,沒什么力氣。她也擔心,自己遠在美國,不知根底。于是建議他把宋媽媽送到美國治療,醫療費便宜,而且美國醫療系統比國內完善。不過前提是,必須是美國公民。移民對于宋子墨而言不現實,光是辦個移民,所需要的費用就讓人望塵莫及。

    于是她又建議,和美國公民結婚,就可以無條件地成為美國公民了。

    宋子墨哪里認識美國的公民?除了賈玲可。

    賈玲可事后也在懷疑自己,到底是出于好心還是出于私心?想來想去,參半吧。

    宋子墨很有孝心,而且有些病急亂投醫,欣然答應了。

    為此,她回了國,也在那里見到了身為宋子墨女朋友的李欣桐。

    李欣桐似乎知道她這個人,對她充滿了敵意。她表現得很明顯,沒有絲毫的做作。這一點讓賈玲可佩服,她也不怕宋子墨覺得她太不得體嗎?畢竟年紀小,賈玲可這樣為李欣桐下個臺階。

    李欣桐是真的緊張宋子墨,而且對宋子墨充滿了占有欲。這種近乎變態的占有欲換個角度說,是她對宋子墨很不自信,很沒有安全感,也就是說,她十分明白,宋子墨不夠喜歡她。

    賈玲可把她的看法告訴宋子墨,宋子墨只是愣了愣,臉紅撲撲的:“她就是個白癡,別理她。”

    這是她第一次瞧見他“欲說還休”的樣子,嬌羞與甜蜜擺在他的臉上,展露無遺。曾經說喜歡她的男孩或許已經知道什么叫作喜歡了。喜歡不是什么以身相許,而是可以甜蜜地嫌棄對方的缺點。

    有些小小的羨慕,有點心疼的嫉妒。

    回到美國,他們辦理了結婚證,宋媽媽順利入了醫院,填了申請器官表,等待奇跡的發生。這些事情,忙了將近兩個月。本來還有點事,宋子墨卻說什么要回國一趟。她就開車送他去機場。之前下過一場大雪,路面太滑,為了趕時間,超速駕駛,結果遭到懲罰了,車子方向盤不聽使喚,車子翻了,宋子墨為保護她,緊緊抱住她,把她包裹在他寬大的懷里。

    結果她只受了皮外傷,而宋子墨卻受了重傷,嚴重的腦震蕩讓他昏睡了三天三夜,醒來的第一件事是問幾點了。當得知自己錯過飛機,他就捂著臉哭,那是她第一次見宋子墨哭,堅強隱忍的他第一次卸下堅硬的外殼,像個孩子一樣失聲痛哭。

    他對她說,他不止明白了喜歡是什么,還明白愛是什么。喜歡是不想分開,愛是分開后念念不忘。

    他愛李欣桐。

    本章完

    “你這種喜歡不叫愛情,傻瓜。”

    那時候的宋子墨只是用一雙無比懵懂的眼睛看著她,然后說:“我就喜歡你,我要以身相許。”

    她迷茫于他的堅定,但她心里太明白,她和宋子墨是不可能的。她比他大八歲,她有過慘痛的經歷,更重要的是,她十分清楚宋子墨的喜歡,不是愛情,是依賴?是感激?抑或者是最簡單的知恩圖報。

    她沒有把他的喜歡當回事,無論他表白多少次,她都拒絕。一次又一次,可一次比一次不堅定……她知道有些不妙了。宋媽媽其實很早就知道這件事了,她表面上不說,其實總會旁敲側擊地告誡她,宋子墨只是年紀小,錯把感激當感情。叫她別當真。

    宋子墨大一那一年,她許久未見的爸爸忽然出現在她面前。不算大富大貴卻也有一定的資產,是個華裔小老板,而他的身邊也有了妻子和孩子。也許在那一刻,她對所謂的情愛徹底失望了。當年她媽媽指望把她們帶出貧困的男人,早就另尋新歡了。他這次回來是因為美國那邊的妻子所生的孩子要讀書了。因沒和她媽媽離婚,所以沒和那邊的妻子結婚,孩子沒有戶口,沒辦法讀書。他回來是離婚的,誰知,這里的妻子早就死了。

    也不知是愧疚還是其他原因,她爸爸說讓她去美國發展,她可以輕松獲得美國綠卡,成為美國公民。若她有骨氣的話,肯定會憤然拒絕的。可惜,在一次次失望與絕望之中,把許多的人生觀與價值觀給磨滅了。她選擇了去美國。因為她知道美國最富有的職業,一個是醫生,一個是律師。在國內,她永遠平凡永遠只生活在溫飽與小康之間。

    她只是想讓自己過得更好些,僅此而已。

    告別的時候,宋子墨抿著嘴一句話不說。當她要進入安檢口的時候,宋子墨才問她:“什么是喜歡?”

    她其實也不知道,只是憑感覺地說:“就是不想分開。”

    就像她現在一樣,一個快要三十的女人,不想和眼前這個她看著長大的俊朗男孩分開。生活所迫,無從選擇。

    “所以,你不喜歡我。”這是她臨走前聽到的宋子墨最后的話。

    美國的生活,既緊張又枯燥。生活節奏很快,上班、吃飯、睡覺。后來隨著同事去泡吧,搞一夜情,說不上糜爛,只是為了調劑生活。偶爾接到宋子墨的電話,大部分提及的是他的媽媽的身體狀況。

    關系儼然是病人家屬與醫生的關系。這種關系讓她煩躁。

    直到有一天,宋子墨告訴她,他有女朋友了,叫李欣桐,可他不喜歡。因為沒有不想分開的想法。

    他只在她面前提起過這個女孩一次,以后就沒再提了,久而久之,她都覺得他們該分手了吧。

    宋媽媽的病越來越嚴重,已經到了要換腎的地步。宋子墨每次跟她通電話的時候,聲音總是低沉著,沒什么力氣。她也擔心,自己遠在美國,不知根底。于是建議他把宋媽媽送到美國治療,醫療費便宜,而且美國醫療系統比國內完善。不過前提是,必須是美國公民。移民對于宋子墨而言不現實,光是辦個移民,所需要的費用就讓人望塵莫及。

    于是她又建議,和美國公民結婚,就可以無條件地成為美國公民了。

    宋子墨哪里認識美國的公民?除了賈玲可。

    賈玲可事后也在懷疑自己,到底是出于好心還是出于私心?想來想去,參半吧。

    宋子墨很有孝心,而且有些病急亂投醫,欣然答應了。

    為此,她回了國,也在那里見到了身為宋子墨女朋友的李欣桐。

    李欣桐似乎知道她這個人,對她充滿了敵意。她表現得很明顯,沒有絲毫的做作。這一點讓賈玲可佩服,她也不怕宋子墨覺得她太不得體嗎?畢竟年紀小,賈玲可這樣為李欣桐下個臺階。

    李欣桐是真的緊張宋子墨,而且對宋子墨充滿了占有欲。這種近乎變態的占有欲換個角度說,是她對宋子墨很不自信,很沒有安全感,也就是說,她十分明白,宋子墨不夠喜歡她。

    賈玲可把她的看法告訴宋子墨,宋子墨只是愣了愣,臉紅撲撲的:“她就是個白癡,別理她。”

    這是她第一次瞧見他“欲說還休”的樣子,嬌羞與甜蜜擺在他的臉上,展露無遺。曾經說喜歡她的男孩或許已經知道什么叫作喜歡了。喜歡不是什么以身相許,而是可以甜蜜地嫌棄對方的缺點。

    有些小小的羨慕,有點心疼的嫉妒。

    回到美國,他們辦理了結婚證,宋媽媽順利入了醫院,填了申請器官表,等待奇跡的發生。這些事情,忙了將近兩個月。本來還有點事,宋子墨卻說什么要回國一趟。她就開車送他去機場。之前下過一場大雪,路面太滑,為了趕時間,超速駕駛,結果遭到懲罰了,車子方向盤不聽使喚,車子翻了,宋子墨為保護她,緊緊抱住她,把她包裹在他寬大的懷里。

    結果她只受了皮外傷,而宋子墨卻受了重傷,嚴重的腦震蕩讓他昏睡了三天三夜,醒來的第一件事是問幾點了。當得知自己錯過飛機,他就捂著臉哭,那是她第一次見宋子墨哭,堅強隱忍的他第一次卸下堅硬的外殼,像個孩子一樣失聲痛哭。

    他對她說,他不止明白了喜歡是什么,還明白愛是什么。喜歡是不想分開,愛是分開后念念不忘。

    他愛李欣桐。

    本章完

    “你這種喜歡不叫愛情,傻瓜。”

    那時候的宋子墨只是用一雙無比懵懂的眼睛看著她,然后說:“我就喜歡你,我要以身相許。”

    她迷茫于他的堅定,但她心里太明白,她和宋子墨是不可能的。她比他大八歲,她有過慘痛的經歷,更重要的是,她十分清楚宋子墨的喜歡,不是愛情,是依賴?是感激?抑或者是最簡單的知恩圖報。

    她沒有把他的喜歡當回事,無論他表白多少次,她都拒絕。一次又一次,可一次比一次不堅定……她知道有些不妙了。宋媽媽其實很早就知道這件事了,她表面上不說,其實總會旁敲側擊地告誡她,宋子墨只是年紀小,錯把感激當感情。叫她別當真。

    宋子墨大一那一年,她許久未見的爸爸忽然出現在她面前。不算大富大貴卻也有一定的資產,是個華裔小老板,而他的身邊也有了妻子和孩子。也許在那一刻,她對所謂的情愛徹底失望了。當年她媽媽指望把她們帶出貧困的男人,早就另尋新歡了。他這次回來是因為美國那邊的妻子所生的孩子要讀書了。因沒和她媽媽離婚,所以沒和那邊的妻子結婚,孩子沒有戶口,沒辦法讀書。他回來是離婚的,誰知,這里的妻子早就死了。

    也不知是愧疚還是其他原因,她爸爸說讓她去美國發展,她可以輕松獲得美國綠卡,成為美國公民。若她有骨氣的話,肯定會憤然拒絕的。可惜,在一次次失望與絕望之中,把許多的人生觀與價值觀給磨滅了。她選擇了去美國。因為她知道美國最富有的職業,一個是醫生,一個是律師。在國內,她永遠平凡永遠只生活在溫飽與小康之間。

    她只是想讓自己過得更好些,僅此而已。

    告別的時候,宋子墨抿著嘴一句話不說。當她要進入安檢口的時候,宋子墨才問她:“什么是喜歡?”

    她其實也不知道,只是憑感覺地說:“就是不想分開。”

    就像她現在一樣,一個快要三十的女人,不想和眼前這個她看著長大的俊朗男孩分開。生活所迫,無從選擇。

    “所以,你不喜歡我。”這是她臨走前聽到的宋子墨最后的話。

    美國的生活,既緊張又枯燥。生活節奏很快,上班、吃飯、睡覺。后來隨著同事去泡吧,搞一夜情,說不上糜爛,只是為了調劑生活。偶爾接到宋子墨的電話,大部分提及的是他的媽媽的身體狀況。

    關系儼然是病人家屬與醫生的關系。這種關系讓她煩躁。

    直到有一天,宋子墨告訴她,他有女朋友了,叫李欣桐,可他不喜歡。因為沒有不想分開的想法。

    他只在她面前提起過這個女孩一次,以后就沒再提了,久而久之,她都覺得他們該分手了吧。

    宋媽媽的病越來越嚴重,已經到了要換腎的地步。宋子墨每次跟她通電話的時候,聲音總是低沉著,沒什么力氣。她也擔心,自己遠在美國,不知根底。于是建議他把宋媽媽送到美國治療,醫療費便宜,而且美國醫療系統比國內完善。不過前提是,必須是美國公民。移民對于宋子墨而言不現實,光是辦個移民,所需要的費用就讓人望塵莫及。

    于是她又建議,和美國公民結婚,就可以無條件地成為美國公民了。

    宋子墨哪里認識美國的公民?除了賈玲可。

    賈玲可事后也在懷疑自己,到底是出于好心還是出于私心?想來想去,參半吧。

    宋子墨很有孝心,而且有些病急亂投醫,欣然答應了。

    為此,她回了國,也在那里見到了身為宋子墨女朋友的李欣桐。

    李欣桐似乎知道她這個人,對她充滿了敵意。她表現得很明顯,沒有絲毫的做作。這一點讓賈玲可佩服,她也不怕宋子墨覺得她太不得體嗎?畢竟年紀小,賈玲可這樣為李欣桐下個臺階。

    李欣桐是真的緊張宋子墨,而且對宋子墨充滿了占有欲。這種近乎變態的占有欲換個角度說,是她對宋子墨很不自信,很沒有安全感,也就是說,她十分明白,宋子墨不夠喜歡她。

    賈玲可把她的看法告訴宋子墨,宋子墨只是愣了愣,臉紅撲撲的:“她就是個白癡,別理她。”

    這是她第一次瞧見他“欲說還休”的樣子,嬌羞與甜蜜擺在他的臉上,展露無遺。曾經說喜歡她的男孩或許已經知道什么叫作喜歡了。喜歡不是什么以身相許,而是可以甜蜜地嫌棄對方的缺點。

    有些小小的羨慕,有點心疼的嫉妒。

    回到美國,他們辦理了結婚證,宋媽媽順利入了醫院,填了申請器官表,等待奇跡的發生。這些事情,忙了將近兩個月。本來還有點事,宋子墨卻說什么要回國一趟。她就開車送他去機場。之前下過一場大雪,路面太滑,為了趕時間,超速駕駛,結果遭到懲罰了,車子方向盤不聽使喚,車子翻了,宋子墨為保護她,緊緊抱住她,把她包裹在他寬大的懷里。

    結果她只受了皮外傷,而宋子墨卻受了重傷,嚴重的腦震蕩讓他昏睡了三天三夜,醒來的第一件事是問幾點了。當得知自己錯過飛機,他就捂著臉哭,那是她第一次見宋子墨哭,堅強隱忍的他第一次卸下堅硬的外殼,像個孩子一樣失聲痛哭。

    他對她說,他不止明白了喜歡是什么,還明白愛是什么。喜歡是不想分開,愛是分開后念念不忘。

    他愛李欣桐。

    本章完

    “你這種喜歡不叫愛情,傻瓜。”

    那時候的宋子墨只是用一雙無比懵懂的眼睛看著她,然后說:“我就喜歡你,我要以身相許。”

    她迷茫于他的堅定,但她心里太明白,她和宋子墨是不可能的。她比他大八歲,她有過慘痛的經歷,更重要的是,她十分清楚宋子墨的喜歡,不是愛情,是依賴?是感激?抑或者是最簡單的知恩圖報。

    她沒有把他的喜歡當回事,無論他表白多少次,她都拒絕。一次又一次,可一次比一次不堅定……她知道有些不妙了。宋媽媽其實很早就知道這件事了,她表面上不說,其實總會旁敲側擊地告誡她,宋子墨只是年紀小,錯把感激當感情。叫她別當真。

    宋子墨大一那一年,她許久未見的爸爸忽然出現在她面前。不算大富大貴卻也有一定的資產,是個華裔小老板,而他的身邊也有了妻子和孩子。也許在那一刻,她對所謂的情愛徹底失望了。當年她媽媽指望把她們帶出貧困的男人,早就另尋新歡了。他這次回來是因為美國那邊的妻子所生的孩子要讀書了。因沒和她媽媽離婚,所以沒和那邊的妻子結婚,孩子沒有戶口,沒辦法讀書。他回來是離婚的,誰知,這里的妻子早就死了。

    也不知是愧疚還是其他原因,她爸爸說讓她去美國發展,她可以輕松獲得美國綠卡,成為美國公民。若她有骨氣的話,肯定會憤然拒絕的。可惜,在一次次失望與絕望之中,把許多的人生觀與價值觀給磨滅了。她選擇了去美國。因為她知道美國最富有的職業,一個是醫生,一個是律師。在國內,她永遠平凡永遠只生活在溫飽與小康之間。

    她只是想讓自己過得更好些,僅此而已。

    告別的時候,宋子墨抿著嘴一句話不說。當她要進入安檢口的時候,宋子墨才問她:“什么是喜歡?”

    她其實也不知道,只是憑感覺地說:“就是不想分開。”

    就像她現在一樣,一個快要三十的女人,不想和眼前這個她看著長大的俊朗男孩分開。生活所迫,無從選擇。

    “所以,你不喜歡我。”這是她臨走前聽到的宋子墨最后的話。

    美國的生活,既緊張又枯燥。生活節奏很快,上班、吃飯、睡覺。后來隨著同事去泡吧,搞一夜情,說不上糜爛,只是為了調劑生活。偶爾接到宋子墨的電話,大部分提及的是他的媽媽的身體狀況。

    關系儼然是病人家屬與醫生的關系。這種關系讓她煩躁。

    直到有一天,宋子墨告訴她,他有女朋友了,叫李欣桐,可他不喜歡。因為沒有不想分開的想法。

    他只在她面前提起過這個女孩一次,以后就沒再提了,久而久之,她都覺得他們該分手了吧。

    宋媽媽的病越來越嚴重,已經到了要換腎的地步。宋子墨每次跟她通電話的時候,聲音總是低沉著,沒什么力氣。她也擔心,自己遠在美國,不知根底。于是建議他把宋媽媽送到美國治療,醫療費便宜,而且美國醫療系統比國內完善。不過前提是,必須是美國公民。移民對于宋子墨而言不現實,光是辦個移民,所需要的費用就讓人望塵莫及。

    于是她又建議,和美國公民結婚,就可以無條件地成為美國公民了。

    宋子墨哪里認識美國的公民?除了賈玲可。

    賈玲可事后也在懷疑自己,到底是出于好心還是出于私心?想來想去,參半吧。

    宋子墨很有孝心,而且有些病急亂投醫,欣然答應了。

    為此,她回了國,也在那里見到了身為宋子墨女朋友的李欣桐。

    李欣桐似乎知道她這個人,對她充滿了敵意。她表現得很明顯,沒有絲毫的做作。這一點讓賈玲可佩服,她也不怕宋子墨覺得她太不得體嗎?畢竟年紀小,賈玲可這樣為李欣桐下個臺階。

    李欣桐是真的緊張宋子墨,而且對宋子墨充滿了占有欲。這種近乎變態的占有欲換個角度說,是她對宋子墨很不自信,很沒有安全感,也就是說,她十分明白,宋子墨不夠喜歡她。

    賈玲可把她的看法告訴宋子墨,宋子墨只是愣了愣,臉紅撲撲的:“她就是個白癡,別理她。”

    這是她第一次瞧見他“欲說還休”的樣子,嬌羞與甜蜜擺在他的臉上,展露無遺。曾經說喜歡她的男孩或許已經知道什么叫作喜歡了。喜歡不是什么以身相許,而是可以甜蜜地嫌棄對方的缺點。

    有些小小的羨慕,有點心疼的嫉妒。

    回到美國,他們辦理了結婚證,宋媽媽順利入了醫院,填了申請器官表,等待奇跡的發生。這些事情,忙了將近兩個月。本來還有點事,宋子墨卻說什么要回國一趟。她就開車送他去機場。之前下過一場大雪,路面太滑,為了趕時間,超速駕駛,結果遭到懲罰了,車子方向盤不聽使喚,車子翻了,宋子墨為保護她,緊緊抱住她,把她包裹在他寬大的懷里。

    結果她只受了皮外傷,而宋子墨卻受了重傷,嚴重的腦震蕩讓他昏睡了三天三夜,醒來的第一件事是問幾點了。當得知自己錯過飛機,他就捂著臉哭,那是她第一次見宋子墨哭,堅強隱忍的他第一次卸下堅硬的外殼,像個孩子一樣失聲痛哭。

    他對她說,他不止明白了喜歡是什么,還明白愛是什么。喜歡是不想分開,愛是分開后念念不忘。

    他愛李欣桐。

    本章完

    “你這種喜歡不叫愛情,傻瓜。”

    那時候的宋子墨只是用一雙無比懵懂的眼睛看著她,然后說:“我就喜歡你,我要以身相許。”

    她迷茫于他的堅定,但她心里太明白,她和宋子墨是不可能的。她比他大八歲,她有過慘痛的經歷,更重要的是,她十分清楚宋子墨的喜歡,不是愛情,是依賴?是感激?抑或者是最簡單的知恩圖報。

    她沒有把他的喜歡當回事,無論他表白多少次,她都拒絕。一次又一次,可一次比一次不堅定……她知道有些不妙了。宋媽媽其實很早就知道這件事了,她表面上不說,其實總會旁敲側擊地告誡她,宋子墨只是年紀小,錯把感激當感情。叫她別當真。

    宋子墨大一那一年,她許久未見的爸爸忽然出現在她面前。不算大富大貴卻也有一定的資產,是個華裔小老板,而他的身邊也有了妻子和孩子。也許在那一刻,她對所謂的情愛徹底失望了。當年她媽媽指望把她們帶出貧困的男人,早就另尋新歡了。他這次回來是因為美國那邊的妻子所生的孩子要讀書了。因沒和她媽媽離婚,所以沒和那邊的妻子結婚,孩子沒有戶口,沒辦法讀書。他回來是離婚的,誰知,這里的妻子早就死了。

    也不知是愧疚還是其他原因,她爸爸說讓她去美國發展,她可以輕松獲得美國綠卡,成為美國公民。若她有骨氣的話,肯定會憤然拒絕的。可惜,在一次次失望與絕望之中,把許多的人生觀與價值觀給磨滅了。她選擇了去美國。因為她知道美國最富有的職業,一個是醫生,一個是律師。在國內,她永遠平凡永遠只生活在溫飽與小康之間。

    她只是想讓自己過得更好些,僅此而已。

    告別的時候,宋子墨抿著嘴一句話不說。當她要進入安檢口的時候,宋子墨才問她:“什么是喜歡?”

    她其實也不知道,只是憑感覺地說:“就是不想分開。”

    就像她現在一樣,一個快要三十的女人,不想和眼前這個她看著長大的俊朗男孩分開。生活所迫,無從選擇。

    “所以,你不喜歡我。”這是她臨走前聽到的宋子墨最后的話。

    美國的生活,既緊張又枯燥。生活節奏很快,上班、吃飯、睡覺。后來隨著同事去泡吧,搞一夜情,說不上糜爛,只是為了調劑生活。偶爾接到宋子墨的電話,大部分提及的是他的媽媽的身體狀況。

    關系儼然是病人家屬與醫生的關系。這種關系讓她煩躁。

    直到有一天,宋子墨告訴她,他有女朋友了,叫李欣桐,可他不喜歡。因為沒有不想分開的想法。

    他只在她面前提起過這個女孩一次,以后就沒再提了,久而久之,她都覺得他們該分手了吧。

    宋媽媽的病越來越嚴重,已經到了要換腎的地步。宋子墨每次跟她通電話的時候,聲音總是低沉著,沒什么力氣。她也擔心,自己遠在美國,不知根底。于是建議他把宋媽媽送到美國治療,醫療費便宜,而且美國醫療系統比國內完善。不過前提是,必須是美國公民。移民對于宋子墨而言不現實,光是辦個移民,所需要的費用就讓人望塵莫及。

    于是她又建議,和美國公民結婚,就可以無條件地成為美國公民了。

    宋子墨哪里認識美國的公民?除了賈玲可。

    賈玲可事后也在懷疑自己,到底是出于好心還是出于私心?想來想去,參半吧。

    宋子墨很有孝心,而且有些病急亂投醫,欣然答應了。

    為此,她回了國,也在那里見到了身為宋子墨女朋友的李欣桐。

    李欣桐似乎知道她這個人,對她充滿了敵意。她表現得很明顯,沒有絲毫的做作。這一點讓賈玲可佩服,她也不怕宋子墨覺得她太不得體嗎?畢竟年紀小,賈玲可這樣為李欣桐下個臺階。

    李欣桐是真的緊張宋子墨,而且對宋子墨充滿了占有欲。這種近乎變態的占有欲換個角度說,是她對宋子墨很不自信,很沒有安全感,也就是說,她十分明白,宋子墨不夠喜歡她。

    賈玲可把她的看法告訴宋子墨,宋子墨只是愣了愣,臉紅撲撲的:“她就是個白癡,別理她。”

    這是她第一次瞧見他“欲說還休”的樣子,嬌羞與甜蜜擺在他的臉上,展露無遺。曾經說喜歡她的男孩或許已經知道什么叫作喜歡了。喜歡不是什么以身相許,而是可以甜蜜地嫌棄對方的缺點。

    有些小小的羨慕,有點心疼的嫉妒。

    回到美國,他們辦理了結婚證,宋媽媽順利入了醫院,填了申請器官表,等待奇跡的發生。這些事情,忙了將近兩個月。本來還有點事,宋子墨卻說什么要回國一趟。她就開車送他去機場。之前下過一場大雪,路面太滑,為了趕時間,超速駕駛,結果遭到懲罰了,車子方向盤不聽使喚,車子翻了,宋子墨為保護她,緊緊抱住她,把她包裹在他寬大的懷里。

    結果她只受了皮外傷,而宋子墨卻受了重傷,嚴重的腦震蕩讓他昏睡了三天三夜,醒來的第一件事是問幾點了。當得知自己錯過飛機,他就捂著臉哭,那是她第一次見宋子墨哭,堅強隱忍的他第一次卸下堅硬的外殼,像個孩子一樣失聲痛哭。

    他對她說,他不止明白了喜歡是什么,還明白愛是什么。喜歡是不想分開,愛是分開后念念不忘。

    他愛李欣桐。

    本章完

    “你這種喜歡不叫愛情,傻瓜。”

    那時候的宋子墨只是用一雙無比懵懂的眼睛看著她,然后說:“我就喜歡你,我要以身相許。”

    她迷茫于他的堅定,但她心里太明白,她和宋子墨是不可能的。她比他大八歲,她有過慘痛的經歷,更重要的是,她十分清楚宋子墨的喜歡,不是愛情,是依賴?是感激?抑或者是最簡單的知恩圖報。

    她沒有把他的喜歡當回事,無論他表白多少次,她都拒絕。一次又一次,可一次比一次不堅定……她知道有些不妙了。宋媽媽其實很早就知道這件事了,她表面上不說,其實總會旁敲側擊地告誡她,宋子墨只是年紀小,錯把感激當感情。叫她別當真。

    宋子墨大一那一年,她許久未見的爸爸忽然出現在她面前。不算大富大貴卻也有一定的資產,是個華裔小老板,而他的身邊也有了妻子和孩子。也許在那一刻,她對所謂的情愛徹底失望了。當年她媽媽指望把她們帶出貧困的男人,早就另尋新歡了。他這次回來是因為美國那邊的妻子所生的孩子要讀書了。因沒和她媽媽離婚,所以沒和那邊的妻子結婚,孩子沒有戶口,沒辦法讀書。他回來是離婚的,誰知,這里的妻子早就死了。

    也不知是愧疚還是其他原因,她爸爸說讓她去美國發展,她可以輕松獲得美國綠卡,成為美國公民。若她有骨氣的話,肯定會憤然拒絕的。可惜,在一次次失望與絕望之中,把許多的人生觀與價值觀給磨滅了。她選擇了去美國。因為她知道美國最富有的職業,一個是醫生,一個是律師。在國內,她永遠平凡永遠只生活在溫飽與小康之間。

    她只是想讓自己過得更好些,僅此而已。

    告別的時候,宋子墨抿著嘴一句話不說。當她要進入安檢口的時候,宋子墨才問她:“什么是喜歡?”

    她其實也不知道,只是憑感覺地說:“就是不想分開。”

    就像她現在一樣,一個快要三十的女人,不想和眼前這個她看著長大的俊朗男孩分開。生活所迫,無從選擇。

    “所以,你不喜歡我。”這是她臨走前聽到的宋子墨最后的話。

    美國的生活,既緊張又枯燥。生活節奏很快,上班、吃飯、睡覺。后來隨著同事去泡吧,搞一夜情,說不上糜爛,只是為了調劑生活。偶爾接到宋子墨的電話,大部分提及的是他的媽媽的身體狀況。

    關系儼然是病人家屬與醫生的關系。這種關系讓她煩躁。

    直到有一天,宋子墨告訴她,他有女朋友了,叫李欣桐,可他不喜歡。因為沒有不想分開的想法。

    他只在她面前提起過這個女孩一次,以后就沒再提了,久而久之,她都覺得他們該分手了吧。

    宋媽媽的病越來越嚴重,已經到了要換腎的地步。宋子墨每次跟她通電話的時候,聲音總是低沉著,沒什么力氣。她也擔心,自己遠在美國,不知根底。于是建議他把宋媽媽送到美國治療,醫療費便宜,而且美國醫療系統比國內完善。不過前提是,必須是美國公民。移民對于宋子墨而言不現實,光是辦個移民,所需要的費用就讓人望塵莫及。

    于是她又建議,和美國公民結婚,就可以無條件地成為美國公民了。

    宋子墨哪里認識美國的公民?除了賈玲可。

    賈玲可事后也在懷疑自己,到底是出于好心還是出于私心?想來想去,參半吧。

    宋子墨很有孝心,而且有些病急亂投醫,欣然答應了。

    為此,她回了國,也在那里見到了身為宋子墨女朋友的李欣桐。

    李欣桐似乎知道她這個人,對她充滿了敵意。她表現得很明顯,沒有絲毫的做作。這一點讓賈玲可佩服,她也不怕宋子墨覺得她太不得體嗎?畢竟年紀小,賈玲可這樣為李欣桐下個臺階。

    李欣桐是真的緊張宋子墨,而且對宋子墨充滿了占有欲。這種近乎變態的占有欲換個角度說,是她對宋子墨很不自信,很沒有安全感,也就是說,她十分明白,宋子墨不夠喜歡她。

    賈玲可把她的看法告訴宋子墨,宋子墨只是愣了愣,臉紅撲撲的:“她就是個白癡,別理她。”

    這是她第一次瞧見他“欲說還休”的樣子,嬌羞與甜蜜擺在他的臉上,展露無遺。曾經說喜歡她的男孩或許已經知道什么叫作喜歡了。喜歡不是什么以身相許,而是可以甜蜜地嫌棄對方的缺點。

    有些小小的羨慕,有點心疼的嫉妒。

    回到美國,他們辦理了結婚證,宋媽媽順利入了醫院,填了申請器官表,等待奇跡的發生。這些事情,忙了將近兩個月。本來還有點事,宋子墨卻說什么要回國一趟。她就開車送他去機場。之前下過一場大雪,路面太滑,為了趕時間,超速駕駛,結果遭到懲罰了,車子方向盤不聽使喚,車子翻了,宋子墨為保護她,緊緊抱住她,把她包裹在他寬大的懷里。

    結果她只受了皮外傷,而宋子墨卻受了重傷,嚴重的腦震蕩讓他昏睡了三天三夜,醒來的第一件事是問幾點了。當得知自己錯過飛機,他就捂著臉哭,那是她第一次見宋子墨哭,堅強隱忍的他第一次卸下堅硬的外殼,像個孩子一樣失聲痛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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