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章 番外1
(同諧家主日x走上歌星路瑞秋,if線,除戀愛別無一物,不含主線)
今天對于星期日來說是平常而又不平常的一天。
不平常在于,今天有一場知更鳥的演出,星期日是必然要到場的;而平常則在于,這樣的演出星期日已經去看過了無數次,所以對于他來說,倒也能夠算是習以為常。
他將自己的外表稍作了一點改變,因為匹諾康尼的話事人這一身份,實在是并不那么適合過于明顯地出現在知更鳥的演唱會現場,并且那樣旗幟鮮明、情緒激動地給知更鳥做應援。
沒辦法,誰讓他是匹諾康尼的新話事人呢?
年紀輕輕就登臨高位毫無疑問是很多人羨慕嫉妒的,但是高處不勝寒也是自古以來的道理,為了避免一些不必要的網絡聲音的攻擊,星期日只能做出如是讓步。
他雖然對于這樣的安排不是很滿意,不過這么幾次下來,如今倒是也已然習慣。
知更鳥的演唱會一如既往不在匹諾康尼,她已經有很長一段時間沒有回到匹諾康尼來了。
而哪怕他會在方便的時候離開匹諾康尼、追著妹妹的行程跑,但星期日自己有閑的時間也沒有很多。
上一次見到她,已經是三個月之前了;而再上一次,則是知更鳥在護送孩童的時候被流矢貫穿了脖頸,九死一生的那一次。
他迫切地期待著重逢。
降落到目的地的時候星期日注意到了一些不對:按照他以往的經驗,一般來說知更鳥舉辦演唱會的地方,大街小巷上總會遍布著知更鳥的廣告以及應援條幅。
知更鳥的粉絲遍布寰宇呢。
但是這一次卻很不一樣,誠然在落地之后星期日也的確看到了很多知更鳥的應援橫幅和廣告,大量穿著她痛衫的人走在街道上,討論著今天晚上的演唱會——但是,這些只占據了當地的一半。
剩下的一半,屬于另一張他未曾見過的臉。
從公允的角度來講,這張臉也是出眾的,風格沒有知更鳥那么甜美可人、親和力爆表,但是一張看起來就很聰明的臉,加上相對偏冷的表情,也的確很有明星的味道。
星期日在巨幅屏幕上看到了對方拍攝的廣告,一雙綠中隱約帶著點藍的眼睛在屏幕上被放得很大。
他在最后定格的一頁上看到了這位披散著棕灰色長卷發少女的名字——她叫瑞秋,一個常見的名字,看起來像是手寫的簽名雖然潦草但是還挺好看。
精心偽裝過自己外表的星期日站在街道上,在走過那些身上穿著粉絲襯衫的人群的時候聽到了一些不那么和諧友善的字眼。
言談之間都大有將自家偶像高高舉起,而把對面用力地貶近塵埃里。
星期日永遠都是妹妹忠實的擁躉,他是她最初的聽眾,也最早為知更鳥想盡辦法搭建出了一座舞臺,不過他從不是毒唯,于是此時聽著這些話,也就很自然地如同抽絲剝繭那樣從中獲得真正有用的信息:
瑞秋是個最近風頭很盛的歌手,年齡比知更鳥要小上個四五歲的樣子,在兩年前才剛剛出道,出道之后立刻就爆火了一把,因為席卷各大音樂平臺的勢頭過分強盛了,于是也就逐漸開始被人拿出來與知更鳥相提并論。
對家的身份,就是在這樣的相提并論之中逐漸立起來的。
當然,知更鳥的地位立得仍然特別穩,畢竟異軍突起的新歌手過段時間就會有一個冒出來,大多數后來就逐漸沉寂下去,只有她一直都像是一棵常青樹一樣佇立在寰宇樂壇之中。
原來這樣的“對家”。
星期日失笑,他對妹妹的實力很是了解,而越是了解也就越是自信,能與妹妹被放在一起提及的人,水平自然不會差。
只不過,至少星期日自己從未見過在歌唱方面比起妹妹來更有天賦的人——從未有過——知更鳥既是被同諧命途偏愛的天環族,又是天環族中格外具備音樂天賦的存在,所以她口中唱出來的曲子,永遠都是天籟那個級別的。
——不是毒唯,但也高低算是個唯粉,程度不低。
*
一路走到預訂的酒店,這一路上星期日聽到了很多介于兩個歌手之間的聲音。
“刺激,拜托,這可太刺激了!兩大歌手好巧不巧在同一個城市舉辦演唱會,而且還是在同一天!這種同臺競技的火藥味也太重了一點吧?!”
“對啊,而且我聽說這兩位都是同諧的命途行者,則,中門對狙啊。”
“前后有兩個小時的交錯,知更鳥唱兩個小時四十五分鐘,瑞秋唱得多一點,三個小時,聽完一場還能去聽個半場。”
“你要去聽知更鳥的演唱會?那我們十點鐘匯合好了,一起去吃個夜宵。我?我要去聽瑞秋的演唱會。知更鳥的歌也不是不好聽,但是瑞秋那邊更嗨嘛,我還是喜歡嗨一點,興奮起來才能把夜生活給過愉快了。”
……
他沒有很放在心上,坐在知更鳥那座無虛席的演唱會觀眾席上,全程可以說是目不轉睛地盯著臺下熠熠生輝的知更鳥唱完了全場。
知更鳥的表現當然是最好的,她在舞臺上從未出現過紕漏,她飛揚的小裙擺隨著歡快的步伐搖晃,蕩漾出浪花一般的波紋,光追著她的腳步,她輕快地在舞臺上飛到這里、飛到那里,熱情地對每一個臺下觀眾打招呼。
星期日驕傲地心想:對,這就是我妹妹。
但是令他驕傲的妹妹這一次卻沒有走sd,她平常總是會走演出場地后臺的員工通道,很多粉絲都會在這里等著,大聲表達自己的感情或者努力送上一些花、手工制品或者其他什么代表心意的東西。
星期日在演出結束之后也來到了后臺,他看到知更鳥還沒有卸妝,但已經換了一套看起來不怎么打眼的衣服,精致的小高跟也換成了一雙很輕便的跑鞋,她拉住星期日的袖子說:“走,哥哥,現在還來得及。”
來得及什么?
星期日茫然得很,知更鳥現在的所作所為根本就沒有和他提前透過氣。
他被拽著跑起來,一對都在自己的臉上加了掩蓋的兄妹就這樣跑過了幾條街區,來到了這座城市中的另一處超大型劇場,沿著一條沒什么人的路徑一路朝著超強的節奏感以及旋律正在穿透建筑向外傳播的中心奔去,一邊跑一邊仗著自己的肺活量對星期日說:“我來看瑞秋的演唱會!”
這誰能想到身為頂流的妹妹會喬裝打扮又變臉的,只為了去看自己“對家”的演唱會?
星期日的肺活量不及知更鳥,知更鳥畢竟是專業學習聲樂的,而且還要在臺上一邊蹦蹦跳跳一邊唱歌,一口氣的長度相當驚人,所以他開口說話的時候甚至比起知更鳥還多了一些間斷的換氣聲:
“你去看別人的、演唱會?”
知更鳥興致高昂:“嗯嗯,對呀!”
*
知更鳥對于音樂的喜愛發自內心,不管是來自哪里的好音樂,她都會去聽一聽,這也算是她生活中難得的“奢侈”要求。
只不過,在出道之后,她確實就沒再怎么去聽過別人的演唱會,星期日是知道這一點的:倘若知更鳥去聽了別人的演唱會,她一定會在和他的聊天對話里頭好好講一講。
所以今天……
今天從被知更鳥拽著跑起來開始到現在,所有的事情都讓他吃驚,此時在震驚的是這位新星的演出場地雖然也配備了座椅,但是幾乎所有的聽眾都是站著的。
和知更鳥的演唱會上,那種安靜聆聽天籟之音的狀態很不一樣,這兒的所有人都像是把自己血管之內的血液替換成了蘇樂達這樣的碳酸飲料一樣,碳酸飲料在搖晃當中大量地對外釋放著刺激的氣泡,而他們這樣興奮的蹦蹦跳跳,幾乎就是一個個被氣泡沖到飛起來的瓶蓋。
這是個星期日從未來過的地方,看起來像是搖滾音樂現場,臺上的歌應該也真的是搖滾,看起來非常魔幻的背景動圖正在呈現出沒喝了三斤或者吃了一鍋沒煮熟的菌子做不出來的動態。
音樂很有味道,星期日不唱歌但好歹也是個鋼琴演奏級,音樂的好壞他當然能夠品鑒,還知道此時正撐著整個調子像是一座座山峰似的向上拔起的樂器來自仙舟聯盟的,名叫“嗩吶”。
這首歌也確實頗有仙舟聯盟那兒搖滾的味道,用星網上的話來說就是多少沾點賽博修仙,什么神神鬼鬼的,但是又和神怪小說中那種玄之又玄還帶著點兒恐怖色調的截然不同,是很熱鬧的一首歌,還有點……
星期日不知道這么說是否合適,但它的確像是拉著仙舟的那些什么神君仙人的下到凡塵里面來,在街邊吃匹諾康尼絕無可能出現的煙火繚繞的燒烤,喝相對廉價的酒,然后痛痛快快地罵街。
是的,這首歌很下里巴人,有點下沉市場,但是相當痛快。
星期日被知更鳥拉到了包廂的空座上,這兩個座位她估計早就已經買好了,所以才能留到現在——甚至還有可能是她早早就特地從臺上的歌手那邊交易過來的呢。
而現在,知更鳥已經隨著歌曲嗨起來了,她當真快活瀟灑得很,甚至有些過了頭,她腦袋上的天環都隨著她的動作搖晃到快要被甩出去了。
“……
我若人中然自在
本是天上逍遙的仙兒
不為俗塵撒一物
只為美酒動心弦
……”[1]
星期日不很能聽懂這一套仙舟味很濃的歌詞,但這并不妨礙他也跟著有些興奮了起來。
臺上的這位歌手和知更鳥一樣是同諧的命途行者,但是知更鳥往往不會在歌曲中動用同諧的力量,不過……
從他的觀察來看,對方似乎并沒有意識到這一點。
野生的同諧命途行者?家族到現在也還沒有找上她并且遞出橄欖枝嗎?其實一般來說家族對于與同諧命途沾邊的人都是很在意的,正如他們所說的那樣:所有人,都像是音符之于一首歌那樣,在希佩身邊團結起來,連綴為一。
若是換在往常,星期日一定會想很多,但是今天,這首歌那又是仙舟又是搖滾的風格這么順著同諧的力量往他的腦子里頭一沖,他……
知更鳥給他遞過來了一根閃爍在幽光綠和炫光紫之間的熒光棒,她自己的臉閃爍在這兩種顏色之間,已經開始很激情地搖晃起來了。
等星期日反應過來的時候,他發現自己雖然沒有和知更鳥那樣融入四周搖擺如海草的人群之中,但是也已經開始握著這根熒光棒搖搖晃晃了。
……她的力量還怪強大的。
星期日一時間有些恍惚——等他反應過來的時候,一首歌已經結束,臺上單看面容只會覺得清冷,但是卻穿著一身拼色甚至點綴著大面積亮片演出服的少女舉著話筒,聲音仍然傳遍全場:
“下面這首歌同樣來自于我的家鄉!我聽說它在推出后不久就成為了廣場舞歌曲排名第一——其實在我的故鄉,大家也會在跳廣場舞的時候放這首歌。一首《奢香夫人》,獻給大家!”
星期日是第一次聽這首歌。
畢竟匹諾康尼沒有廣場舞文化。
但是這首歌的旋律真的很優秀啊,他第一次聽,卻已經能夠感覺著旋律跟著一旁的歌詞顯示器在心中默唱出來。
當然,這樣的反應混在人群中就太不顯眼了。
畢竟……
星期日看向身旁。
他的妹妹,剛剛在演唱會上,在工作之中已經唱了快要三個小時的人,現在“下班”了之后還在主動給自己加班。
她也和其他人一樣在聲嘶力竭地吼著:
“烏蒙山!連著!山外山!月光!灑下了!響水灣!”
*
瑞秋一直到十六歲才遇上星探。
星探是隨著公司的人來的,總之,她一開始是靠著臉給自己貧窮的生活掙來了一絲轉變,但后來,她就開始依靠故土給予她的饋贈。
上輩子的那些歌曲,被她記到現在的或多或少都是某個方面的金曲,這樣的歌曲放到哪里都是能火的。
但是寰宇之中的金曲也很不少啊!
如果只是平平無奇的好聽,或許后來會被人發掘,但是一開始必然不那么容易出頭。
所以,瑞秋決定開拓賽道,迭代既有方案,開創全新市場。
她從被一些人認為土味的大眾廣場舞金曲開始唱起。
很顯然,這條策略太成功了,在瑞秋這樣一副看著頗為冷清的表情之下,是如今已然攻占了幾乎大半個寰宇廣場舞市場的存在。
在剛開始的時候,她和知更鳥的目標群體還不太一樣,畢竟一開始欣賞這些歌的都是一些相對上了年齡的聽眾。
但是后來,隨著這些朗朗上口,因為旋律格外好記、歌詞也特別好背,所以逐漸開始以一個個廣場舞地點為核心,朝著四周發散開來的歌曲在各大年齡階層的聽眾當中都火到不行,而瑞秋也隨著這些歌曲一道在全寰宇走紅起來——她就開始與已然站穩了腳跟的寰宇著名歌星,向來以其天籟的嗓音以及姣好如天使的面容而為大眾所熟知的知更鳥小姐隱隱有了平分秋色且二分天下的趨勢。
用更適合飯圈且簡單易懂的話語來說明的話,就是——對家。
不過瑞秋自己還是挺喜歡知更鳥的,誰能不喜歡一個人美聲甜的小姐姐呢?尤其是對方性格也好,是真正的天使。
況且對方在這次演唱會之前還問她要了兩張票——明明她自己的演唱會時間和她的有所重合,向來或許是為了某些朋友要的。
總之,她其實還挺喜歡現在這個職業的。
歌是自己喜歡的,熱度和錢也都是她喜歡的,至于臺下的聽眾們……
瑞秋將話筒對向了他們。
山呼海嘯一樣的“烏蒙山連著山外山”幾乎要把她淹沒過去。
*
事情是怎樣變成現在這樣的呢?
星期日感覺到難得的凝重。
他方才竟然在如此沉浸也如此投入在了這場熱鬧的演唱會上,歡呼起來的時候哪怕已經保持住了他從小到大以來被給予的教養、沒有過于放肆地跟著其他粉絲一起高聲跟唱、大幅度地揮舞著手臂嗨到不行,但是星期日自己能夠感覺到,他已經比較平常放開很多了。
他剛剛甚至也跟著小聲唱了一句,除了知更鳥之外有零個人聽到了他的唱歌聲音。
星期日耳朵紅起來的時候知更鳥回頭看,笑得和什么一樣:“別害羞嘛,瑞秋的曲子,還有她的演繹都可棒了,沒有人能夠抵制住跟唱的誘惑。”
星期日頷首。
的確。
這位叫瑞秋的女士,她的確很有兩把刷子。
不管是通常意義上認為的能力,還是在音樂方面的能力。
知更鳥能夠看出他的認可:“怎么樣?來聽上一場不算虧吧?瑞秋在舞臺上是不是超——級耀眼?我超喜歡她的!”